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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日前发布的《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披露,全国人大应公民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强制亲子鉴定查超生”进行审查,发现违宪,要求地方修改法律,引发社会关注。这起“违宪”案件让备案审查制度

日前发布的《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披露,全国人大应公民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强制亲子鉴定查超生”进行审查,发现违宪,要求地方修改法律,引发社会关注。

这起“违宪”案件让备案审查制度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连续第五年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多位法学学者对南都记者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和违宪审查工作从“公开化”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刚性化”。

一位长期跟踪备案审查报告的学者向南都记者指出:通过5年的报告可以看出,宪法审查从抽象概念到单列直白,从体制机制到具体案例,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在不断地对宪法问题进行审查研究,并且日益显现。

有学者关注到,今年的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必要时,依法启动人大常委会的撤销和纠正程序”,可见未来监督刚性将进一步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撤销程序可以说是备案审查制度设计中最后的“杀手锏”。宪法明确规定,对于拒不纠正的违宪违法文件,可以启动“撤销”。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启动这个程序。

意见1

今年公民和组织申请纠错再创新高

“有错必纠”,让人被大监督脱敏

记者梳理5份报告发现,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的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备案审查建议较上年激增,达到5146件。今年,我们收到了6339条建议,创历史新高。

浙江大学机构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副教授郑雷认为,数量的剧增与2019年12月全国人大网上“备案审查建议平台”有关,公民可以在网上平台一键提出审查建议。此举降低了提建议的门槛。从今年首次披露的网上受理审查建议数据也可以看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有1274件,通过网上受理审查建议平台提交的有5065件,后者占比79.9%。

郑雷,浙江光华大学法学副教授,著有《立案审查报告研究》。

此外,南都记者还注意到,近两年来,除了数量上的增加,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受理范围的建议比例也在上升。报告显示,去年公民组织提出的建议有5146条,其中被采纳的有3378条,占65.6%。今年收到的6339条建议中,采纳了5741条,占90.6%,比去年增加了近三成。郑雷认为,这一现象反映了审议建议质量的提高。

显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全国人大纠错红头文件走向刚性化,明年或将启动撤销纠正程序)

在上海交通大学开元法学院教授林炎看来,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建议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发出了积极的信号,表明备案审查制度的意识和活跃度在提高,有助于巩固备案审查功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但硬币的另一面是,数量的增加也给审查能力带来了非常现实的挑战。如何面对多元的主体和诉求?

林炎,上海交通大学开元法学院教授,中国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在总结了其他相关制度的经验后,林炎建议,可以探索建立一定的筛选机制,引导公民更加积极、有序、建设性地参与立法监督过程,同时分清轻重缓急,重点审查社会影响大、公众普遍关注、急需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审查机构的审查能力和效率,可以在组织和程序上进行内部改革。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从此,我国的备案审查制度改变了以往“鸭子溺水”的状态,不再是“水面下的鸭爪在忙碌”。

这种变化被林炎称为“显性的”。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每年都要做备案审查报告,这对激活备案审查制度具有革命性意义。由于备案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议程,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该制度也具有“常态化”的特点。

林炎还用“制度化”和“刚性化”来形容近年来立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趋势。

他认为,备案审查制度的系统化始于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的《规章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办法》,使备案审查制度更具可操作性,解决了制度运行中的许多具体问题。

林炎还指出,机关长期以来在立法领域保持密切合作。面对这种情况,立法和监督机关总是有顾虑,纠错面临很大困难。所以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备案审查的纠错工作是灵活的,更多的停留在沟通层面。近年来,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提高治理水平,中央一再强调“有错必纠”,这实际上是对监督问题的“脱敏”,更多的是对NPC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的有力推动和支持。中央政府通过立法问责、政治问责以及现在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等多种方式增加的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促使立法机关及时纠正错误。至此,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自然就来了,效果有目共睹。”他说。

意见二

多个“第一”被报道

罕见的“大力赞扬”地方立法的例子探索先行

记者发现,在今年的报告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首次提出的宪法审查建议。

林炎告诉南都记者,这是机关首次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违宪审查建议。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突破。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这次提出的是审议“建议”而非“要求”。截至目前,仍没有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区市NPC常委会依法向NPC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我们期待在未来看到更大的突破。”他说。

在郑雷看来,今年的报告仍有一个将产生持久影响的亮点:报告首次明确肯定了弥补法律法规滞后的立法探索。因此,报告相应披露了一起地方法规对电动自行车道路驾驶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案例。

报道称,一些地方法规规定,驾驶无号牌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禁止通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部分市民对上述规定提出审查建议,认为处罚幅度明显超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型非机动车,数量多、速度快、安全性差、事故率高、伤亡率高,社会危害性明显增加。

郑雷告诉南都记者,很少用报告中的一段话进行正面论证:“基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各地人大通过制定法规,对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具体回应,既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规定的滞后性。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执行、补充和试验作用,应允许地方政府在合理范围内先行探索”。

他认为,这样的“强赞”是为了鼓励地方立法探索的积极性,避免备案审查可能带来的“寒蝉效应”,在维护法治统一和允许立法探索之间寻求平衡。

在公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课。2021年备案审查报告显示,今年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部分民族教育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其他法规提出了合宪性审查建议:全国各地区包括民族地区应当全面实施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新华社资料图

意见三

5年间,“宪法审查”从抽象概念走向具体案例

在今年的备案审查报告中,明确地方性法规“强制亲子鉴定检查超生”的规定违宪,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这一案例也强烈回应了“三孩政策”放开后,一些已经损害公民权利的过时生育政策的存废问题。

在林炎看来,“强制亲子鉴定查超生”案件与每个公民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影响面广,因此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也与我国基本政策的调整息息相关。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

他进一步表示,本案的公开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制度的效率,也进一步增强了宪法的权威,促进了宪法的实施。“当前,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发展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成长期’。在这个节点上,结合立案审查推进合宪性审查是非常有力的方式。”

记者梳理发现,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时提到,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为推进违宪审查工作奠定基础。2020年,首次在报告中将“合宪性与合宪性问题”单独列为一部分,并公布了三个“合宪性与合宪性问题”案例。今年“合宪”的案例又多了两个,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第一个“合宪”审查建议。

根据郑雷的分析,今年报告中的“合宪性问题”比以往更受关注。在去年公布的三个案例中,除了“地方立法规定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民族语言教学”的案例外,其他两个案例在审议研究意见中没有使用“宪法问题”,只是在审议建议中涉及了宪法,即去年报告中提到的“宪法问题”。

郑雷总结说,违宪审查可以称为立案审查中的“点睛之笔”。五年审查报告中,合宪性审查呈现出“从抽象概念到单一表述,从体制机制到具体案例,弦歌不断推进,呈现出不断显现”的轨迹。

对于下一步的合宪性审查,林炎表示,希望今后逐步加强对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平等权等与每一个公民高度相关、社会广泛诟病的问题立法的重点审查,就合宪与否达成广泛共识。“就像以前取消限制人身自由的非司法强制措施,比如收容遣送、劳动教养等。,借助合宪性审查,推动废除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推动相关制度的迭代更新和治理的现代化,最终让公民在每一个合宪性审查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宪法的权威和力量。”林炎说道。

意见四

人大常委会可以启动撤销和纠正程序,杜绝“知错不改”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报告特别提到了“取消纠正程序”。报告指出,坚决纠正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必要时依法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和纠正程序。

林炎认为,这一表述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将进一步加强该系统的刚性。作为备案审查的后盾,取消补正程序是专门为应对制定机关“补正后不予补正”的情况而设计的,只有在“必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

“每个程序都需要一个结束,而不是一个无限的循环。备案审查是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宪性的‘终审’,其权威地位不言而喻。”林炎说。

“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激活这个程序,具体流程还需要明确。但即便如此,仍能对制定机关起到警醒作用,是备案审查制度持续发挥效力的必要环节和重要保障。如果个别制定机关懒于自我纠错,‘纠错不改’,监督机关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实施备案审查的纠错工作,就可能影响备案审查制度本身的权威性,也不利于引导其他立法机关‘纠错’和依法立法。”林炎说。

在谈到立案审查的未来前景时,学者们提出了几乎相同的期待:希望未来的报告能够充分展示审查过程,或者在人大网站上公布典型案例的审查报告全文,让公众更加真实、全面地了解违宪审查,完善宪法规范的解释空,扩大宪法规范的社会影响力,提升立案审查本身的权威性。

采写:杜南见习记者郭若梅记者刘伟

制图: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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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驱魔少年

    驱魔少年

    2022-03-11 21:03:18    回复

    。郑雷告诉南都记者,很少用报告中的一段话进行正面论证:“基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各地人大通过制定法规,对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具体回应,既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

  • 渣爷

    渣爷

    2022-03-11 21:26:03    回复

    一步加强该系统的刚性。作为备案审查的后盾,取消补正程序是专门为应对制定机关“补正后不予补正”的情况而设计的,只有在“必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每个程序都需要一个结束,而不是一个无限的循环。

  • 闲魚

    闲魚

    2022-03-11 17:35:43    回复

    念到单一表述,从体制机制到具体案例,弦歌不断推进,呈现出不断显现”的轨迹。对于下一步的合宪性审查,林炎表示,希望今后逐步加强对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平等权等与每一个公民高度相关、

  • 我是很花心但我只爱你一人

    我是很花心但我只爱你一人

    2022-03-11 19:14:36    回复

    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在总结了其他相关制度的经验后,林炎建议,可以探索建立一定的筛选机制,引导公民更加积极、有序、建设性地参与立法监督过程,同时分清轻重缓急,重点审查社会影响大、公众普遍关注、急需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审查机构的

  • 最近爷缺爱

    最近爷缺爱

    2022-03-11 23:03:46    回复

    肯定了弥补法律法规滞后的立法探索。因此,报告相应披露了一起地方法规对电动自行车道路驾驶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案例。报道称,一些地方法规规定,驾驶无号牌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专用号牌电

  • 童昌中轮

    童昌中轮

    2022-03-11 14:43:15    回复

    可不是

  • 湛朗勤雪

    湛朗勤雪

    2022-03-11 14:43:15    回复

    你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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