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向消费者明确,进出渔港买鱼是要收费的。刚下船的海鲜新鲜诱人。标准收费写得很清楚。中新岳峰镇70年和40年产权房的区别与优势。中新岳峰致全体业主关于采暖费收费标准的一封信。上图:科海街与广贤路交叉口红绿

向消费者明确,进出渔港买鱼是要收费的。

昭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都是老问题 咋就说不清)

刚下船的海鲜新鲜诱人。

标准收费写得很清楚。

中新岳峰镇70年和40年产权房的区别与优势。

中新岳峰致全体业主关于采暖费收费标准的一封信。

上图:科海街与广贤路交叉口红绿灯被堵。中:广贤路与新大街交叉口红绿灯堵塞。下图:黄浦路与爱贤街交叉口红绿灯被堵。

/吐温大联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韩永银/

龙王塘渔港海鲜两次付款合理吗?

随着休渔期的结束,越来越多的海鲜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每天早上,我市高新区龙王塘渔港都停满了返航的渔船。有些到香港的渔民会卖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海鲜。由于海鲜物美价廉,吸引了大量市民购买。但购买海鲜后,渔港门口会有工作人员根据海鲜的种类和重量,向消费者收取另一笔“捕捞费”。很多市民对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反映,他在龙王塘渔港买鱼,出闸时还要再交一笔“交易费”,一条鲭鱼要上交10元。

现场:大门口有市民和收费员发生争执。

按照李先生的说法,记者于10月10日上午来到龙王塘渔港。我们可以看到港口出售的海鲜主要是鱼类,包括西班牙鲭鱼、箭鱼等。,还有一些摊位在卖贝类、螃蟹、对虾等海鲜。在大门入口处,记者看到了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公示牌显示,渔港按照购买的海鲜种类和重量收费。一条大鲅鱼10元,一条小鲅鱼1元一斤,其他还有箭鱼、鲳鱼、黑黄鱼等。根据重量,每公斤分别收费0.5元至2元。大门口还有收费员和体重秤。记者以每斤50元的价格买了100多元的海虾,然后拿着东西到大门口离开。工作人员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阻止记者收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市民对渔港的做法比较了解。“毕竟这里卖的鱼比较新鲜,我们老百姓也得到了实惠。人们收取一点管理费和卫生费来维持市场的正常运转,这无可厚非。门口都有收费标准,我来过很多次了。除此之外,人们还提醒我们出门买鱼要收费。”宋女士告诉记者。

然而,一些消费者表示,这种收费不公平,无法理解。记者目睹了两名消费者与收费员的争执。“我买了4斤刀鱼,2斤大刀鱼,花了200多块钱。上次和这次差不多,只收了2元起的钱。这次10块钱怎么收钱,我看他们是乱收费!”沈阳的马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市民王先生也告诉记者,他经常来这里买海鲜,看到门口收费员不收一些熟人的钱,很不公平。

按照渔港村委会的说法,“捕捞费”由买方承担。

渔港收取交易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记者联系到龙王塘渔港管理的一位负责人,他向记者解释说,海鲜出港时向港务管理缴纳费用是业内通行的做法。在龙王塘渔港,渔船在码头不需要交靠泊费,也不收渔民摊位费。港口管理只收取一定的交易费用,俗称“钓费”,“钓费”由买方承担。现在,随着交通的逐渐便利,越来越多的市民到龙王塘渔港买鱼。因此,渔港管理部门参照周边沿海港口的管理收费标准,制定了自己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在门岗外公示。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渔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缴纳水、电等费用。但该村村民原则上买5斤以下的鱼不收费,可能就是市民反映的“熟人不收费”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经过,记者来到了龙王塘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龙王塘渔港建设资金由龙王塘村委会筹集,渔港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将渔港的经营管理交给其股份合作社下属单位。起初,外人不得进入渔港。后来停泊在港口的渔船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了市场,买鱼的人也多了起来,遍布全城。为了方便管理,村委会召开了股东大会,决定向从外面买鱼的市民收取一定的交易费。这个村的村民原则上不收5斤以下鱼的费用。据了解,龙王塘渔港多年来一直向前来购买海鲜的市民收取费用。

怎么解决?因为收费引起了很多投诉和争议。

据村委会和渔港方面介绍,近年来,物价和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前来检查。港口门口有收费公告,所有收费都给收据。不存在违法行为。

针对龙王塘渔港向消费者收取“捕捞费”的情况,记者咨询了辽宁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姝妍。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有关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信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龙王塘渔港已经在入口处做了公示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告知消费者。虽然其行为并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该做法仍有待商榷。购买海鲜需要两次付款,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让消费者不高兴,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根据调查发现,近两年来,关于龙王塘渔港外出收费的投诉从未间断,入口处纠纷时有发生。记者在网上搜索关键词“龙王塘渔港收费”,立即出现“龙王塘渔港买一条鲅鱼,交10元“交易费”?”以及其他文章和网上投诉。

中新岳峰70年产权公寓收费多少?

/吐温大联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蒋斌/

日前,中新岳峰数百名公寓租户与开发商就取暖费等生活设施收费标准发生纠纷。居民认为开发商去年交房时为大家支付并补贴采暖费差价的行为是“欺诈”;开发商表示有困难,一直试图按照民事标准向相关部门索取费用。连日来,记者采访了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协调解决过程中。

取暖费5元差价引争议。

在位于钟山区海湾广场南侧的岳峰城售楼处,多位居民向记者反映,去年10月、11月开发商交房期间,以民用价格向居民提前收取了取暖费和部分水电费。记者在交费单上的“预存水费、预存电费、取暖费”一栏看到了“参照自来水、供电、供热公司标准”的字样。虽然不清楚具体标准,但取暖费确实是按照民用标准26元/平方米预收代缴的。近日,有住户去联合收费处缴纳今冬采暖费时,被告知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1元——并非普通住宅每平方米26元。居民询问开发商后得知,开发商在去年交税的时候给他们补贴了5元/平方米的采暖费。他们说,由于该小区是我市罕见的“70年产权公寓”,开发商在销售中也称“70年产权公寓与40年产权公寓不同,但与70年产权房相同,收取民用标煤、水、电”。在他们看来,开发商隐瞒真相一年,是“诈求说法”。

居民担心水电费也是商业标准吗?

记者注意到,在该户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标注着“城市住宅用地/公寓”,合同第十条还印有“乙方完全理解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乙方应按房屋的约定用途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房屋的转让税和水、电、暖等使用费”。售楼处的门玻璃上贴着中新岳峰(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通知中新岳峰全体业主取暖费收费标准的一封信。该函称“2019年10月,在我公司预收采暖费集中支付过程中,热电集团考虑70年产权公寓产品采暖费收费标准按公建31元/平方米收取,协调未果,我公司支付差额5元/平方米。

9月22日,开发商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会要求公司主要领导在第二天上班前给记者一个书面答复,并与记者交换电话号码和微信号码。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再联系记者。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收费单位已经介入此事。

根据我市供热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新房交付使用后的前两个采暖期,无论未售空房还是已售房都允许停止供应,开发商或居民应及时缴纳采暖费。那么,中新岳峰去年是否足额缴纳空采暖费,是否真的缴纳了当年居民采暖费的差额?向租客交付新房时,强制代收代缴取暖费和水电费是否合法?未来的水电费会不会也是商业标准?

对于上述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城市部分区域被行道树挡住的红绿灯怎么办?

/吐温大联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万涛/

近日,有读者反映我市部分路段夜间照明不佳或路段受损。记者发现,读者的反馈是真实的。有些路段不仅照明差,而且树木的枝叶遮挡了信号灯,给行人和车辆带来不便。希望路灯和园林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及时维护,确保市民夜间出行安全。

日前,记者根据读者投诉,对高新区小平岛广场附近路段进行了采访,发现广场外的主干道上确实有部分路灯没有点亮。圆形广场外有多条机动车道,呈放射状散开,广场周围树木郁郁葱葱,给行人和机动车出行带来很大不便。记者发现,小平岛主要道路和繁忙路段夜间照明情况良好,但部分二级机动车道和居民区夜间照明情况不佳,部分路段路灯和信号灯因照明不足或树木茂盛、修剪不及时而被遮挡。

有市民反映,在兴贤街、王献街、爱贤街、聚贤街、新大街等路段。在高新区,路灯照明差,夜间出行不方便。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些机动车路段道路宽度狭窄,行道树密集,部分路段夜间只点亮一侧路灯,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的灌木隔离带较高,导致光线不足、路面不清的情况,部分路段甚至出现行道树遮挡枝叶或部分遮挡信号灯的情况。采访中,周边市民表示,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希望主管部门能尽快整改。

“十一”黄金周期间,记者调查了市内多个公园,如劳动公园、中山公园等。发现部分公园还存在路灯损坏、照明不足或树木遮挡路灯的情况,不仅影响市民休闲健身,还滋生不安全因素。游客呼吁园林部门加强巡查,及时处理。

本文标签: 显明律师事务所正规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律news讯整理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太闲了

    太闲了

    2022-03-11 17:46:13    回复

    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1元——并非普通住宅每平方米26元。居民询问开发商后得知,开发商在去年交税的时候给他们补贴了5元/平方米的采暖费。他们说,由于该小区是我市罕见的“70年产权公寓”,开发商在销售中也称“70年产权公寓

  • 炮灰不想死

    炮灰不想死

    2022-03-11 19:08:21    回复

    ?记者注意到,在该户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标注着“城市住宅用地/公寓”,合同第十条还印有“乙方完全理解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乙方应按房屋的约定用途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房屋的转

  • 堵曼姣善

    堵曼姣善

    2022-03-11 14:43:19    回复

    我也生气了

  • 诸琛琛莉

    诸琛琛莉

    2022-03-11 14:43:19    回复

    可以啊

  • 毛奇娣诚

    毛奇娣诚

    2022-03-11 14:43:19    回复

    不愧是你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