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9 | 评论:2
多少人以朋友的名义借钱借物,多少人以朋友的情谊借钱借物给所谓的朋友,但得到的不是感恩,不是友情的升华,而是坏账催收,甚至官司缠身。程这个当事人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原告:程某(化名),女。
委托代理人:何某,北京市中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男。
原、被告是朋友关系,被告因谈业务需要用车,向原告借了一辆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并表示要向原告支付使用费。因原、被告是朋友,拒绝对友谊做出损害,于2019年6月1日将车辆交付给被告。到目前为止,被告借用车辆已有一年,仍未归还给原告。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归还车辆,被告却找借口逃避,拖延时间。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
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拥有的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一辆;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的车辆使用费(按租车一天500元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7月1日,即19.75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人张在答辩期间未提出辩护意见。
法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是朋友。原告有一辆汽车,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被告因某种原因向原告借了宝马车。2019年6月,原告向被告交付汽车。后来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车辆,被告以各种借口未能归还。原告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提起上诉。一、要求被告返还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一辆。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的车辆使用费(按租车一天500元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7月1日,即19.75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四。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述事实有原告唐山市公安局出具的《登记事项变更更正证明》、机动车综合信息查询表、原、被告微信聊天记录、原、被告总召回及原告陈述等证据证明。
法院观点: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被告使用原告车辆后,应及时将车辆返还原告,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被告返还一辆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支付车辆使用费的诉讼请求,在未提供相应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应承担律师费5000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判决结果:1.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返还原告程。
二、驳回原告程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8元减半至2169元,由被告人张负担。
俗话说,借了容易还,再借也不难。奉劝大家珍惜身边愿意帮助你的人。每个愿意帮助你的人都是高尚的人。不要让好人变冷,不要让美好的友情,因为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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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沉默年代
2022-03-11 21:59:22 回复
多少人以朋友的名义借钱借物,多少人以朋友的情谊借钱借物给所谓的朋友,但得到的不是感恩,不是友情的升华,而是坏账催收,甚至官司缠身。程这个当事人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原告:程某(化名)
小季风
2022-03-11 16:43:49 回复
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一辆。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的车辆使用费(按租车一天500元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7月1日,即1
风吹尘飞
2022-03-11 23:44:34 回复
法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四。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上述事实有原告唐山市公安局出具的《登记事项变更更正证明》、机动车综合信息查询表、原、被告微信聊天记录、原、被告总召回及原告陈述等证据证明。法院观点: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被告使用原告车
小狗快跑
2022-03-11 20:37:48 回复
车牌号为京MSxxxx、车辆型号为BMWxx的汽车返还原告程。二、驳回原告程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38元减半至2169元,由被告人张负担。俗话说,借了容易还,再借也不难。奉劝大家珍惜身边愿意帮助你的人。每个愿意帮助你的人都是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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