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2
2021年10月12日,江苏泰州兴化交警在吴颖路与中和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陈某正驾驶电动三轮车通过该路口,因逆向行驶被民警拦下。
正当民警进一步劝说陈某时,陈某突然驾驶车辆向前,民警被拖行了50多米。
由于速度太快,警察倒在了地上。
一位热心市民正好看到这一幕,便开车上前拦住三轮车。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陈某做进一步调查。民警左臂肘部和左腿擦伤,事后到医院检查治疗。
[S2/]司机涉嫌袭警
目前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陈某对其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驾驶、牵引方式造成交通警察受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的行为已涉嫌袭警,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坚定捍卫执法权威
近年来,一线交警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中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犯了民警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践踏和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警察执法权威,保障警察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XI)》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实施撞击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确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是袭警罪。第一次为袭击警察规定了单独的法定处罚,最高刑期为7年。
根据“两高一部”和《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的指导意见》,袭警不能只以造成警员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未造成伤害即可构成犯罪。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执法机关不应该被亵渎
主编:秦虹文字编辑:宋会标题图来源:俯视标题图图片编辑:向剑英
来源:作者:江苏交警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