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以前“星巴克赶走在门口吃午饭的警察”这个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并引发网友热议快中国星巴克官方微博发出道歉。但这件事还在持续发酵中。……事件回顾2月13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重庆一家星巴克被曝赶走门

以前

“星巴克赶走在门口吃午饭的警察”

这个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

并引发网友热议

中国星巴克官方微博发出道歉。

但这件事还在持续发酵中。

……

事件回顾

2月13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重庆一家星巴克被曝赶走门口正在吃午饭的警察,并恶意投诉。据了解,双碑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执勤。星巴克员工看到警察在门口吃饭,让他去别的地方吃,说会“影响品牌形象”。

14日下午,星巴克中国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店家合伙人和警察在协调座位时,因言语不当引发沟通误会。没有出现网上举报的“驱离警察”或“向警察投诉”的情况。

但面对这种说法,很多网友并不买账。记者注意到,开除警员事件在网上曝光后,不少网友集中在该店评论区,并留下了差评。

星巴克官方客服表示

没有规定不能在店前吃东西

如果属实,涉事员工将受到处罚

对此,人民网评论道:

星巴克请收回你的傲慢

“赶走警察这种做法。

如果发生在国内企业就不能原谅了

原因很简单

谁伤害了为公众服务的人

谁违反了公序良俗

谁冒犯了公众的感情

没有人能逃脱公众的谴责。"

此事持续发酵,很多主播在家打卡

这件事的热度还没有消散。该店已成为当地许多主播直播的热门地点。不同的是,这些主播不是去打卡,而是记录店铺的最新状态。网上流传视频,有网友将螺蛳粉等气味浓烈的食物送到涉事店铺。

另据网上视频显示,2月15日,有市民到星巴克店内送白花,并将鸡蛋扔得到处都是。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咖啡店的保洁员想打扫卫生时,被市民多次劝阻“不要扫”。此外,还有主播进店直播。

有网友为这种行为叫好。也有网友指出,这种行为无疑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对这种过激行为持不支持态度。微博中也有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除了星巴克事件,“白花花扔鸡蛋”事件中的相关人员都触犯了法律。

具体怎么做?

合理范围内抵制

不满的企业?

我们问了12348个律师。

【/s2/】店家给白花或者扔鸡蛋可以报警吗?

答:按照中国传统,只有在葬礼上才送白花,扔鸡蛋是轻蔑的行为,会污染环境。送白花或者扔鸡蛋肯定会影响店铺的正常经营秩序,涉嫌违反治安,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店家可以报警。

根据不同的行为情节,可能会发生以下后果:

(1)如果星巴克不能正常工作、生产经营,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多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给星巴克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故意毁坏星巴克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毁坏财物者处以5-15日拘留,同时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根据不同程度,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影响星巴克的声誉,造成星巴克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可以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商家可以向送白花或扔鸡蛋的人索赔吗?

答:《民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送白花、扔鸡蛋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商家的名誉权,属于一种人格权。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

因此,送白花或扔鸡蛋者,不仅要承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政或刑事责任,还要向行为人要求赔偿,以承担损害商业信誉或业务的民事责任。比如商家因送白花、扔鸡蛋需要额外支付保洁费用,商家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侵权人恢复路面原状、店铺进行保洁。

如果消费者对某个商家不满意,可以在网上公开评论或者呼吁抵制该产品吗?

答:消费者当然可以公开差评,但要保证评论真实不虚假。

上海12348能解决问题吗(星巴克驱赶吃盒饭民警该被送白花、扔鸡蛋吗?我们问了12348律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监督的权利。”《电子商务法》第39条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评价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方式,即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消费者的差评权就是评论监督权,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

差评权是消费者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关键。因此,消费者做出的“差评”只要是客观事实,都是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感受,不涉及侵犯商业人格权。[/s2/]

消费者虽然有权对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也有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民法典》第110条第2款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此外,《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也规定,“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商家也享有名誉权和商誉权。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也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给商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甚至涉嫌刑事犯罪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因此,消费者虽然公开评价商家服务和产品的权利,但在公开评价中不应捏造、捏造、夸大事实,否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刑事犯罪。

至于是否可以呼吁抵制该品牌,律师认为,毕竟网民自己的评价是主观的,不应该利用网络引导他人进行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品牌形象的,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商誉,轻者面临商誉赔偿,重者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的,将构成侮辱诽谤情节严重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利用信息网络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或者组织、指使人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寻衅滋事,造成严重公共秩序混乱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期,上海12348律师:

牛孟玲,上海市日赢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沈浩律师事务所姚毅律师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朱双玲律师

(12348律师意见基于现有公开信息,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12348能解决问题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纽约陈九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入虎穴得虎子

    入虎穴得虎子

    2022-03-11 13:05:50    回复

    博中也有人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除了星巴克事件,“白花花扔鸡蛋”事件中的相关人员都触犯了法律。具体怎么做?合理范围内抵制不满的企业?我们问了12348个律师。问【/s2/

  • 舌战万儒

    舌战万儒

    2022-03-11 13:16:18    回复

    侵权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侵权人恢复路面原状、店铺进行保洁。问如果消费者对某个商家不满意,可以在网上公开评论或者呼吁抵制该产品吗?答:消费者当然可以公开差评,但要保证评论真实不虚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

  • 不服就干

    不服就干

    2022-03-11 20:10:25    回复

    成民事侵权甚至刑事犯罪。至于是否可以呼吁抵制该品牌,律师认为,毕竟网民自己的评价是主观的,不应该利用网络引导他人进行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品牌形象的,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商誉,轻者面临商誉赔偿,重者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利

  • 我能喝一桶水

    我能喝一桶水

    2022-03-11 20:52:47    回复

    这些主播不是去打卡,而是记录店铺的最新状态。网上流传视频,有网友将螺蛳粉等气味浓烈的食物送到涉事店铺。另据网上视频显示,2月15日,有市民到星巴克店内送白花,并将鸡蛋扔得到处都是。视频中还可

  • 这世界疯了

    这世界疯了

    2022-03-11 14:36:41    回复

    外,利用信息网络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或者组织、指使人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寻衅滋事,造成严重公共秩序混乱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期,上海12348律师:牛孟玲,上海市日赢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沈浩律师事务所姚毅律师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朱双玲律师(12348

  • 董淑珍雯

    董淑珍雯

    2022-03-11 12:50:33    回复

    哇/嚯/害/服了

  • 滕军榕翔

    滕军榕翔

    2022-03-11 12:50:33    回复

    随便你

  • 皇甫翠岩珠

    皇甫翠岩珠

    2022-03-11 12:50:33    回复

    上班不忙嘛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