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劳动工伤 >> 正文
简介: 遇到劳动争议,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劳动仲裁!但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有六种!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开除


遇到劳动争议,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劳动仲裁!

但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有六种!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开除、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局仲裁要什么条件(不要白费力气了,这些劳动争议,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只有以上六种情况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免费咨询(要等)→法律咨询_法律援助-法律网,你身边的免费律师信息网】


【快速咨询(无需等待)→法律咨询_法律知识_律师服务-法林。com (imlaw.cn)]



超出此范围,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劳动仲裁?


为了少走弯路,我们来看看。



1。被申请人无主体资格的,不予受理。


简单来说,劳动争议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不属于用人单位的人,比如私营老板,没有资格做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不是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不予受理。


很多人自问,离职后,去了别的城市。我可以让我的朋友来申请吗?

这一条规定,自己的劳动争议,自己解决。



3。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案件,不予受理。


很多公司没有买公积金,员工去申请仲裁。


这种案件实际上不属于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受理。




4。不受理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


劳动仲裁的地域管辖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向外地仲裁委员会的申请不予受理。



5。超过仲裁期限的不予受理。


仲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所以,你有权利不用,过期了。你不积极维权,法律是不会支持你的。



6。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表不正确、内容有问题、证据材料不符合规范等。,不能接受。



所以劳动仲裁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申请劳动仲裁。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注我,学习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本文标签: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与你最近的营养师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恶魔的宠爱

    恶魔的宠爱

    2022-03-11 22:00:49    回复

    法林。com (imlaw.cn)]超出此范围,不予受理。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劳动仲裁?为了少走弯路,我们来看看。1。被申请人无主体资格的,不予受理。简单来说,劳动争议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不属于用人单位的人,比如私营老板,没有资格做被申请人。2。申请人不是本人或其利害关系

  • 小猪配王子

    小猪配王子

    2022-03-11 13:20:21    回复

    决。3。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案件,不予受理。很多公司没有买公积金,员工去申请仲裁。这种案件实际上不属于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受理。4。不受理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劳动仲裁

  • 撩妹导师

    撩妹导师

    2022-03-11 22:01:32    回复

    端查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关注我,学习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 流年风月

    流年风月

    2022-03-11 11:30:24    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申请不予受理。5。超过仲裁期限的不予受理。仲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所以,你有权利不用,过期了。你不积极维权,法律是不会支持你的。6。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表不正确、内容有问题、证据材料不符合规范等。,不

  • 逍遥浪人

    逍遥浪人

    2022-03-11 16:37:24    回复

    单位,不属于用人单位的人,比如私营老板,没有资格做被申请人。2。申请人不是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不予受理。很多人自问,离职后,去了别的城市。我可以让我的朋友来申请吗?这一条规定,自己的劳动争议,自己解决。3。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案件,

  • 尉迟希菡灵

    尉迟希菡灵

    2022-03-11 11:28:37    回复

    有道理

  • 郭言壮晴

    郭言壮晴

    2022-03-11 11:28:37    回复

    太棒了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