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4 | 评论:3
劳动者与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书面合同或口头合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纠纷,但纠纷发生后,不一定都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当劳动者或公司发生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歧时,首先要分清纠纷的法律属性,然后确定可以适用哪些法律,再选择不同的法律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类型?最高法院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司法解释有规定:
(一)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事实已经形成后发生的争议;
(三)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要求返还定金、保证金、抵押款、抵押物发生的争议,或者因办理劳动者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
(五)因用人单位未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弥补,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与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
(七)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依法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赔偿金发生的争议;
(9)企业自主改制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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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个人和公司的纠纷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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