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7 | 评论:1
最近团队里来了一批新人,他们热爱学习和钻研,随着团队的训练节奏努力工作,期待快速成长为合格的保险经纪人。
新人在学习的过程中,会遇到不懂的问题。我鼓励他们发到团队内部交流群,请大家帮忙解决问题,学习碰撞,这样大家都可以学习,新人加入后也能很快融入,不会觉得陌生。
毕竟我们团队是出了名的热心肠,回答问题全靠抢。
就在前两天,一个新人抛了一个问题到团队里,问“保险公司倒闭会影响保单吗?”有,是客户发给他的,说小保险公司破产了,保单不能全额赔付,只能赔付90%。这是真的吗?
即《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一条作如下修改:
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的保险公司清算资产不足以支付人身保险合同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以下规则对受让公司进行救助:
(一)投保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投保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移前后保单利益的80%为限。
有些人把这一条款理解为:
如果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个人客户购买的寿险合同权益只能保障90%。
不管这种理解是否准确,首先我很高兴新人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这说明在面对一个新的知识时,大家都在认真思考问题,而不是听从别人的建议,这是值得肯定的。
这位搭档理解正确吗?还是有其他想法?
当每个人都说出自己的想法时,他们实际上得到了最接近真相的答案。
针对这个问题,我想提出我的观点。
首先,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实际上是保险的“十大保障机制”之一,主要用于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换句话说,除了保险保障基金,政府和相关部门还有另外九种方式来保障我们的人民,保证我们买的保险是真正的“保险”。
这像是看门人的灵魂吗?问题3:你是谁?你从哪里来的?去哪里?
事实上,我们可以在《办法》第三章“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第四章“保险保障基金的运用”中找到答案。
由于条款较多,我简单总结一下:
保险资金从哪里来?
共有五种渠道(详见《办法》)。主要来源是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出一点钱形成一个“备用金池”,一旦出事,就用池中的水“灭火”。
保险保障基金什么时候用?
有两种情况。
第一,保险公司即将被撤销或破产时“资不抵债”,没有足够的钱支付保单利益;第二,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
换句话说,保险保障基金的存在意义是让老百姓放心,稳定社会。
我应该如何使用保险保障基金?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小伙伴提到的《办法》第二十一条,其实就是关于如何使用这笔钱的问题。
但第21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为了更准确地理解,让我们从整体上看一下上下文: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定对未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予以救助:
(一)保险保障基金对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投保人予以全额救助;
(2)投保人为个人的,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救助金额为该部分金额的90%;投保人为机构的,保险保障基金对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部分的救助金额为该部分的80%。
前款所称投保人的损失,是指投保人的保单利益与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算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二十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法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受理。
第二十一条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支付人身保险合同的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对保单受让公司进行救助:
(一)投保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
(2)投保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移前后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险保障基金根据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按照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和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的原则确定。
第19、20、21条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资不抵债时,保险保障基金如何提供救助。
为了更清晰的理解,我列出了一个思维导图,大致如下:
在这三篇文章中,涉及两组相应的概念:
①投保人&保单受让公司②非寿险合同&寿险合同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组概念,所以对《办法》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但将第20条和第21条放在一起看,可以清楚地看到
这里的损失主体不是“个人”,而是“保单受让公司”,即:如果一家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清算,个人客户购买的寿险合同将
转让给其他有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其他保险公司将“接手”。所以个人客户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但是那些“保单受让公司”(接手报价的保险公司)真的会受到影响。那么,如何才能让保单受让公司“心甘情愿”接手呢?这时候保险保障基金就会帮助他们,针对个人客户保单,“援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的90%为限”,
最大限度减少保单受让公司的损失。根据第19条,我们看到了非寿险保单。如果投保人是个人,保单损失超过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救助金额超过部分金额的90%”,这意味着个人客户购买的非寿险合同可能遭受保单利益损失,最高损失可达10%。
因此,严格来说,保险公司倒闭会影响个人客户“非寿险合同”保单的收益,但不会影响个人客户“寿险合同”保单的收益。然而,这涉及到第二组相对概念:
非寿险合同和寿险合同对于两者的定义,业内有很多讨论。
一方面是因为《办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法;另一方面,中国没有出现保险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情况。虽然历史上有过三起保险公司因为财产问题启动保险保障基金的案例(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保险、安邦保险),但这三起案例都不是用来救助保单持有人或保单受让公司,而是在破产司法程序之外收购问题公司的股权,也就是给企业注入血液,使其重新焕发生机。
所以非寿险合同和寿险合同的纠纷很多,既没有定论,也没有先例。我们来参考一下《保险法》第95条,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
但是有一个新问题:
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也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是否也应该纳入《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的“人身保险”范畴?先说说我个人的理解。《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的初衷是保护投保人权益,维护社会、家庭、企业的和谐。重疾险、医疗保险、意外险、教育基金、养老金等。都属于普通人基础的刚需配置保障,大部分人优先选择这种保险。
如果人民只是因为公司破产而需要保护而失去,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这里也分享一个案号:
(2019)民中28号,豫05该案涉及诉讼时效纠纷,引发了“重疾险是否属于非寿险”的争议。针对这一争议,法官援引《保险法》第12条和第95条得出结论:
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也没有明确禁止保险公司开展混业经营。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保险合同(重疾保险)属于非人身保险业务范围合同,故适用《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身保险的五年诉讼时效。保险法第十二条“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br/]保险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br/]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从判决书中也可以看出,法官认为
将健康保险(重疾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分开。从“人寿保险”来看,这个定义过于狭窄,不支持保险公司的意见。综上,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人身保险”的定义应该是广义的,对应的是《保险法》中的“人身保险业务”。因此,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倒闭不会影响人身保险合同(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的权益。),而是财产保险合同(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可能会遭受损失。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果同行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讨论。
正如文章开头所说,保险保障基金只是保险“十大安全机制”之一,还有其他九大机制来保障我们的保单权益。
所以我们不需要太担心保险保障基金无法完全保障我们的保单权益。
其次,关于“保险公司破产怎么办”的问题,毕竟在国内没有发生过,是极小概率事件。
但大概率事件是很多人在配置安全时没有配置齐全,或者购买时没有注意健康告知,就医过程中缺乏专业指导,最后理赔时出现纠纷。
所以相对于“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的“/s2/]先见之明
”而言,“找谁买保险?你想要哪种保险?如何尽力保证自己买的保险没有理赔纠纷?...... "这些“近忧”反而是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我是千千。我不代表任何保险公司。我只忠于顾客的利益。[/s2/]
以前的选择:
在中国平安保险工作两年后,我比较了大通、明亚和李永达。
保险拒赔一年后,法院判决全额赔偿。
今天,欢迎加入明亚保险经纪人丁鑫的团队。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为什么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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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撩妹老手
2022-03-11 19:46:10 回复
除了保险保障基金,政府和相关部门还有另外九种方式来保障我们的人民,保证我们买的保险是真正的“保险”。02保险保障基金从哪儿来?什么时候用?怎么用?这像是看门人的灵魂吗?问题3:你是谁?你从哪里来的?去哪里?事实上,我们可以在《办法》第三章“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
花心少帅
2022-03-11 08:14:35 回复
何区分寿险和非寿险?我们来参考一下《保险法》第95条,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十五条(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和其他保险业务;综上所述,寿险属于寿险业务
智商不在服务区
2022-03-11 17:51:47 回复
损失,最高损失可达10%。因此,严格来说,保险公司倒闭会影响个人客户“非寿险合同”保单的收益,但不会影响个人客户“寿险合同”保单的收益。《办法》第十九条:然而,这涉及到第二组相对概念:非寿险合同和寿险
清风素笺
2022-03-11 15:05:28 回复
者破产的保险公司清算资产不足以支付人身保险合同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以下规则对受让公司进行救助:(一)投保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投保人为机构
浪荡先生
2022-03-11 18:40:21 回复
人客户购买的寿险合同权益只能保障90%。不管这种理解是否准确,首先我很高兴新人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这说明在面对一个新的知识时,大家都在认真思考问题,而不是听从别人的建议,这是值得肯定的。这位搭档理解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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