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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学习民法知识,让生活工作更轻松。关注头条号(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同号):走近民法民事案由的确定意义重大。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立案和庭审中明确诉讼请求、确定诉讼焦点、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

学习民法知识,让生活工作更轻松。关注头条号(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同号):走近民法

民事案由的确定意义重大。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立案和庭审中明确诉讼请求、确定诉讼焦点、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原因容易混淆,难以区分。为此,我们特地从民事案由库中整理出以下五组(大部分是三类案由,特殊点单独说明),分组分析,以供参考。


一、服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

1。基本概念

服务合同纠纷: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接受者之间因权利义务的约定而产生的纠纷。服务合同的对象是提供服务,而不是交付物品。服务合同的一方多为专门从事服务行业的个人或法人。大多数服务合同都是个人性质的,必须由提供服务的义务人亲自履行,不得委托他人。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又可进一步分为22类(四级原因):电信服务、邮寄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

劳动合同纠纷:作为民事事由的一种,这里指的是狭义的劳动合同,即雇佣合同,是指劳务提供者与劳务接受者依法签订协议,劳务提供者向接受者提供劳务,接受者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的争议。又可进一步分为七大类(四级案由):劳动关系确认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纠纷、奉献时效纠纷等。


2。法律的适用

服务合同纠纷:主要包括合同法、邮政法、律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计法、电信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应根据不同的服务合同选择不同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纠纷:主要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合同法》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等。

劳动合同纠纷:主要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


3。注意

(1)确定案由应坚持“优先于特定原因”的原则,即按照四级原因、三级原因、二级原因的顺序确定案由,只有在前一种顺序不能适用的情况下,才适用后一种顺序。

(2)劳动合同双方是不平等关系,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双方是平等主体。

(3)与销售合同不同,服务合同具有非实物、不可储存、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等特点。


二、质押合同纠纷、典当纠纷

1。基本概念

质押合同纠纷:质押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的质权发生时,债权人对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的情形。权利质押是基于财产权利的质押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仓单、提单、股权等。

典当纠纷:典当是指典当人以其作为典当人的动产和财产权利进行质押或者以其作为典当人的不动产进行抵押,在支付一定费用后取得典当人,并在约定期限内向典当人支付利息、偿还典当人、赎回典当人的行为。我国目前的典当行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2。法律的适用

质押合同纠纷:主要包括《物权法》第十七章、《担保法》第四章、《民通意见》、《担保法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

典当纠纷:典当制度的法律依据在《民通意见》中仅有部分规定,具体规则主要是《典当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注意

返还财产案由适用(几组极易混淆的民事案由梳理辨析)

(1)质押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只有当事人单独就质押合同(从合同)提起诉讼,才能认定为质押合同纠纷,否则,案由应以主合同法律关系认定。

(2)典当法律关系是一种复合法律关系,即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混合在一起,相互有机结合,不存在主从关系,应按统一的典当规则处理。但一般贷款与担保的法律关系是两种法律关系,分主从,一般应适用不同的规定。


三、取回权纠纷、别除权纠纷

1。基本概念

取回权之争:取回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主张管理人返还或者交付非破产财产的权利,包括一般取回权和出卖人取回权(四级案件)。一般取回权是指不属于债权人所有的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的取回权;出卖人的取回权是指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出卖人已将标的物作为买受人运给债务人,债务人尚未收到并支付全部价款时,出卖人享有的取回权。

别除权之争:别除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在不遵循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对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有两种情况:一是破产债务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二是破产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别除权行使的基本权利是担保物权,即《物权法》规定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此外,其他法律关系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2。法律的适用

一般取回权纠纷: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卖方取回权纠纷: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

别除权之争:主要依据包括《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3。注意

(1)取回权纠纷案件有多种表现形式,取回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债权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可能有所不同。判断是否属于取回权纠纷的关键在于纠纷的焦点是否是取回权的行使,而不考虑具体纠纷的行使方式和表现形式。

(2)作为别除权的基本权利,担保物权必须是特定的客体或特定的种类,别除权的行使也应限于特定的客体。特定标的物在保证期间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代位物也属于债权人优先免除的范围。

(3)行使别除权时,担保物权的所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破产债权人,也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申报债权并说明担保情况。


四、返还原物纠纷、占有物返还纠纷

1。基本概念

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财产的纠纷。

关于占有物返还的争议:是指占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占有人请求返还的争议。占有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占有的事实状态会被破坏。因此,法律出于保护占有的目的,赋予占有人返还占有物的请求权。


2。法律的适用

原物返还纠纷:主要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四条。

占有返还纠纷:主要依据是《物权法》第245条。


3。注意

(1)无论是物的返还还是占有的返还,都是按照不动产或者动产来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返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返还应当根据产生返还请求权的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确定。

(2)占有的返还是指纯粹占有人在失去占有后的返还权利,不同于财产被占有的财产所有人的请求权或根据合同及其他约定要求他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如果属于后者,可以根据请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或者合同解除、无效等适用的合同纠纷下的财产返还事由,来确定适用的物权纠纷下各类物权中原物返还的请求权事由。在归还占有权的争议中,索赔人包括无权占有人和有权占有人。

(3)归还原作和归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原物的返还是指物的返还,物的返还是指物的返还。财产的形态既包括物,也包括权,返还财产的范围大于原物。


五、联营合同纠纷、合伙企业纠纷、合伙协议纠纷

1。基本概念

联营合同纠纷:联营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通过协议或章程进行经济联合的组织形式。合资企业有三种类型:法人合资企业,合伙合资企业合同合资企业。因履行、变更、解除合营企业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适用于本案,但不受理因合营企业内部组织、人员构成等管理方面的争议。

合伙纠纷:合伙企业有独立的名称、独立的意思表示机构和独立的执行机构,其财产在一定程度上与合伙人的财产相分离,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既区别于自然人,也区别于法人。民法通则将其归类为非法人组织。合伙纠纷是次要原因,较低的第三原因包括入伙纠纷退伙纠纷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合伙协议之争:合伙协议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之间为明确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而订立的协议。个人合伙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合伙人是自然人;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分享利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的适用

联营合同纠纷: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法《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等相关规定。

合伙纠纷:主要依据是《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规定。

合伙协议纠纷:主要依据包括《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意见》、《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其他相关规定。


3。注意

(1)公司型合资企业要求所有主体共同组建的新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独立负责。如果实体符合公司法作为合营企业的条件,则该实体适用公司法,可适用合营企业合同纠纷确定案由,也可适用二级案由“公司相关纠纷”下的三级案由;如果该实体为非公司合资企业,则适用“合资企业合同争议”。

(2)合伙制合资企业要求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但不具备法人条件,各方以各自或管理的财产负责。对于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实体上适用合伙企业法,在确定案由时可适用“合资企业合同纠纷”或“合伙企业纠纷”;未登记的,实质上不适用合伙企业法,案由为“合营企业合同纠纷”。

(3)契约式合资企业是一种松散型的合资企业,各主体按照约定相互合作,但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这类纠纷的原因是根据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确定的。

(4)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最大区别在于合伙企业本身已经属于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而所谓合伙协议,并不涉及企业,只是自然人之间的关联协议,即民事合伙

(5)对于商事合伙,企业法人或者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共同投资经营,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实体上适用合伙企业法和《事业联营合同》。如果未登记[/s2/],则不能适用合伙企业法,民事合伙应当作为合伙协议纠纷的适用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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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返还受害人财务是什么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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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万里风

    万里风

    2022-03-11 15:01:33    回复

    质上不适用合伙企业法,案由为“合营企业合同纠纷”。(3)契约式合资企业是一种松散型的合资企业,各主体按照约定相互合作,但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这类纠纷的原因是根据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确定的。(4)合伙企业与合伙协议的最大区别在于合伙企

  • 鸢飞

    鸢飞

    2022-03-11 15:54:34    回复

    期限内向典当人支付利息、偿还典当人、赎回典当人的行为。我国目前的典当行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2。法律的适用质押合同纠纷:主要包括《物权法》第十七章、《担保法》第四章、《民通意见》、《担保法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典当纠纷:典当制度的法律依据

  • 山村傻根

    山村傻根

    2022-03-11 13:22:17    回复

    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3。注意(1)确定案由应坚持“优先于特定原因”的原则,即按照四级原因、三级原因、二级原因的顺序确定案由,只有在前一种顺序不能适用的情况下,才适用后一种顺序。(2)劳动合同双方是不平等关系,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双方是平

  • 小猪王子

    小猪王子

    2022-03-11 07:52:57    回复

    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此外,其他法律关系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2。法律的适用一般取回权纠纷: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卖方取回权纠纷: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别除权之争:主要依据包括《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

  • 小猪王子

    小猪王子

    2022-03-11 07:38:51    回复

    据是《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合伙协议纠纷:主要依据包括《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意见》、《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其他相关规定。3。注意(1)公司型合资企业要求所有主体共同组建的新经济实体具

  • 庾康惠先

    庾康惠先

    2022-03-11 07:00:01    回复

    可以的

  • 卫泽菡群

    卫泽菡群

    2022-03-11 07:00:01    回复

    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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