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9 |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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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拆迁部门经常胁迫,有时甚至强行拆盗。行政机关违法拆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可能会有很多疑问:拆迁中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产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石西宁律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的标准进行分析。
在房屋征收与强制拆迁行政补偿案件中,依据现行法律确定行政补偿的项目和数额时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补偿金额至少应当不低于补偿请求人依据安置补偿方案能够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 并且赔偿请求人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不得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以体现赔偿诉讼的惩戒性和对被侵权人的关怀和同情,最大限度地发挥赔偿制度在维护和救济被公权力非法侵害的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公众征求意见。
石律师提醒道
拆迁是一场长期的斗争,需要全面的专业知识、整体的掌控和法律法规的合理运用。即使是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是在不断学习和更新,才能冷静分析一个案件,做出正确的判决。对于非法学习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任务,不是靠短期的临时抱佛脚就能完成的。所以遇到任何拆迁问题,不妨请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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