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劳动工伤 >> 正文
简介: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与单位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后,还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与单位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后,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用户咨询:工伤赔偿和解协议签订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重庆嘉实律师事务所狄长友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仲裁。劳动者在签订协议后认为自己感到明显不公平的,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标准,审查双方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法裁定企业可以补足工伤死亡待遇差额。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律师狄长友分析: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中,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种特殊劳动争议外,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为程序,主要是考虑到此类争议的处理专业性较强,最好由一些熟悉此项业务的人来处理,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需要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劳动争议仲裁并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一方申请,相关仲裁机构就可以受理。

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执行,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质性审理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必须做好解除或质证劳动关系的证据准备。

劳动关系确定后工伤可以申请仲裁赔偿吗(和单位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之后,还能申请仲裁吗?)

律师狄长友,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学士,擅长处理劳动伤害、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婚姻家庭事务等案件。能够把握案件细节,为当事人选择最佳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赢得了多方的一致好评。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本文标签: 工伤为什么要仲裁请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备胎说法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栉风沐雨

    栉风沐雨

    2022-03-11 11:45:26    回复

    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质性审理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必须做好解除或质证劳动关系的证据准备。律师狄长友,毕业于中山大学

  • 英雄本色

    英雄本色

    2022-03-11 14:28:01    回复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与单位就工伤赔偿达成一致后,还可以申请仲裁吗?用户咨询:工伤赔偿和解协议签订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重庆嘉实律师事务所狄长友

  • 偷支挑花送给你

    偷支挑花送给你

    2022-03-11 12:48:53    回复

    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

  • 深海迷航

    深海迷航

    2022-03-11 09:05:28    回复

    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律师狄长友分析: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山野星星

    山野星星

    2022-03-11 08:04:54    回复

    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质性审理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必须做好解除或质证劳动关系的证据准备。律师狄长友,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学士,擅长处

  • 邵盛菁荔

    邵盛菁荔

    2022-03-11 06:09:34    回复

    真过意不去

  • 水康宽榕

    水康宽榕

    2022-03-11 06:09:34    回复

    是吗

  • 应咏玉晓

    应咏玉晓

    2022-03-11 06:09:34    回复

    抱抱我的宝贝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