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期推送的案例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判决的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山东高院在再审判决书中明确,只要保险事故对被保险车辆造成实际损失,保险人就有责任按照损失赔偿保险费。损失不会因受损车辆的维修而转移。修理只是恢复车辆原有状态或使用价
“本文版权归区块链科技所有,禁止任何形式的改编、转载和抄袭,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汽车也不再是普通人高不可攀的奢侈品。然而,虽然汽车的普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不可避免的是,越来越多的汽车会引起一些社会问题,
单方造成的交通事故,其中事故的全责方必须承担无责方的全部损失。现在所有上路的车辆基本都投保了,所以事故发生后,即使是全责,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会在报销限额内全额赔偿,超出部分必须由当事人自己补足。 比如发生了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过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必须在第一时间点亮车辆的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危险警示标志。这样做的好处是防止后面的车追尾,从而保证车内人员和车本身的安全。除了设置警示标志,还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对保险公司的事故理论证据。移动车辆前拍
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设置一些免赔额项目,划定免赔额的范围。同样,即使是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会设定一定的免赔额和赔偿比例。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保险公司设定的这些条款有没有变通的可能? 相关案例2020年1月19日,郝
编者:我驾驶邓的车,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后,按照有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邓支付了全部赔偿费用。但当我向邓索要病历、疾病诊断书、医疗发票等资料时。为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绝了。请问邓可以拒载吗?读者:李李读者:邓有义务协助您办理保险理
□本报记者梁据2019年9月,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某省道于某驾驶的小轿车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认定,于某无责任,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余某与赵某签订了事故处理协议,协议中写明“余某收到事故处
开车出门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常态。无论是上班还是逛街,都要开着自己喜欢的车。虽然方便,但也增加了很多安全隐患,因为路上的事故率一直居高不下,汽车也在逐渐增多。如果你开车时不遵守规则或分心,你很容易遇到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责任方是我们,需要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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