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根据发改委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以下简称《2006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委托人在获悉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风险代理的,(二)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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