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3 | 评论:3
什么是法律援助?
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是指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免费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我可以申请什么法律援助?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公民,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赔偿;
2.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
3.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
5.倡导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
7.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的;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要求赔偿的;
10.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 .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索赔。);
12.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3.服务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权益的;
14.农业种植(养殖)户因环境污染事故和人为损害要求经济赔偿生产经营损失的;
15.军属主张婚姻家庭权益;
16.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17.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18.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1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来,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哪些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案件属于侦查、起诉阶段的,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二)申请法律援助属于非诉讼事项的,向有权办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三)申请人无法确定法律援助机构的,可以请求区司法行政部门确定。
不给予法律援助的情况有哪些?
(一)申请人不符合《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
(二)被请求方不明确的;
(三)法律援助事项已经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或者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铜梁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铜梁区程楠街白龙大道52号电话:4568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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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舌战万儒
2022-03-24 04:11:24 回复
什么是法律援助?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是指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免费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我可以申请什么法律援助?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
人帅鸡巴大
2022-03-24 01:10:42 回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7.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的;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9.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
体面人
2022-03-24 01:24:19 回复
被撤销的;(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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