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1
债权人起诉了债务人。能否再次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
阅读技巧: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前,在没有明确放弃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就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另行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由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不能履行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偿还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支行(以下简称后旗农行)。
被告人:杨、、梁梅、颜飞。
2016年6月8日,原告后旗农业银行作为贷款人,以陈为借款人,以杨、、梁梅、颜飞为保证人,签订了《农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保证人的,每个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后2年。被告均未对借款人陈向原告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2018年3月23日,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原告未履行协议,被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提起诉讼后,追加保证人承担了还款义务。
争议焦点:
已起诉并达成和解协议,但债权未实现,被告能否再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还款?
裁判意见:
原告后旗农行与借款人陈及被告杨、、梁梅、闫飞签订的农户借款合同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杨、、梁梅、闫飞应按农户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在债务人已清偿部分债务,无力继续履行义务时,可以要求保证人对剩余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陈在收到借款64万元后,仅支付了原告至2017年8月21日的利息,未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以后的借款利息,且陈欠原告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7月13日的借款利息84764.83元,故被告杨、、梁梅、颜飞应共同偿还原告的借款本息。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杨、、梁梅、颜飞共同偿还原告后旗农行贷款本金64万元,并自2019年7月14日起按年利率9.975%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至全部贷款本金清偿之日止;被告杨、、梁梅、颜飞共同支付中国农业银行后旗支行陈所欠原告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7月13日借款利息84764.83元。
实用总结
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前,在未明确放弃要求被告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的前提下,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不能履行的债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在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建议关注保证期间是否已过,如已过,保证人或债务人应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以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如果保证期间未到期,协议不能放弃主张保证责任的权利。
本文标签: 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起诉借款人的一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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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控场男帝
2022-03-15 05:01:15 回复
为人民币64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保证人的,每个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后2年。被告均未对借款人陈向原告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2018年3月23日,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原告未履行协议,被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提起诉讼后,
静待星辰落
2022-03-15 01:16:12 回复
后不能履行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偿还责任。案情简介: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支行(以下简称后旗农行)。被告人:杨、、梁梅、颜飞。2016年6月8日,原告后旗农业银行作为贷款人,以陈为借款人,以杨、、梁梅、颜飞为保证人,签订了《农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美少年之恋
2022-03-15 10:34:36 回复
。有多个保证人的,每个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后2年。被告均未对借款人陈向原告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2018年3月23日,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原告未履行协议
新世纪美男
2022-03-15 05:56:18 回复
的前提下,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不能履行的债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在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建议关注保证期间是否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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