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7 | 评论:2
房子的主人是房子的主人。他可以随意处置房子吗?在连云港,一位房主在租期到期后再次出租自己的房子,却惹上了官司。发生了什么事?
2015年10月22日,连云港市民何某将自家房屋出租给崔某的酒店。租期五年,2020年10月21日结束。双方对租金等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崔某的优先承租权。在崔某租赁期间,崔某经营的酒店生意红火。租赁期限届满前,崔某要求何某续租,但何某不同意续租给崔某,于是与他人商量重新租赁。崔继续住在这所房子里。他与崔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何某与崔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未约定崔某有优先承租权,且何某在合同期满后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并不违反合同约定,故不予支持崔某主张其有优先承租权的抗辩,判决崔某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崔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判决。
法官表示,《民法》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这一规定增加了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对承租人权益的保护。而租赁期限在民法典实施前后届满,将直接影响承租人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案中,由于租赁合同在民法典实施前到期,法院未能支持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法官提醒,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时,也应以合理方式告知出租人。出租人未以合理方式告知承租人,或者未给予承租人决定是否继续租赁的合理期限,直接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侵犯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要求赔偿出租人遭受的损失,可以获得支持。
(来源:零距离)
来源:石家庄普法
本文标签: 起诉期间原告租房费被告有义务出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李喜林篮球绝杀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小不正经
2022-03-15 07:44:51 回复
他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崔某的优先承租权。在崔某租赁期间,崔某经营的酒店生意红火。租赁期限届满前,崔某要求何某续租,但何某不同意续租给崔某,于是与他人商量重新租赁。崔继续住在这所房子里。他与崔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何某与崔某签
小软熊
2022-03-14 23:35:55 回复
新租赁。崔继续住在这所房子里。他与崔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何某与崔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未约定崔某有优先承租权,且何某在合同期满后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并不违反合同约定,故不予支持崔某主张其有优先
凉凉春风
2022-03-15 02:32:24 回复
后届满,将直接影响承租人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案中,由于租赁合同在民法典实施前到期,法院未能支持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法官提醒,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时,也应以合理方式告知出租人。出租人未以合理方式告知承租人,或者未给予承租人决定是否继续租赁的合理期限,直接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侵犯承租人优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