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9 | 评论:1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世界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比如当事人辛辛苦苦终于打赢了官司,被告还没拿到判决书就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原告权利,是否申请强制执行?今天,我就来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今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人们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是,打官司并不容易。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和事实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过程往往比较艰难,因为毕竟大家都不是训练有素的,法律是专业的东西,外行做专业的事情往往很累。所以打官司不仅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当诉讼通过努力最终胜诉时,如果对方不履行,胜诉方可能要面临漫长的执行之路。当然,这还是理想情况。如果被告胜诉后死亡,很多原告会觉得自己这个时候会崩溃。原告在这种普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被告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死亡。从判决上看,败诉方的履行义务是明确的,只是不履行的问题。此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家属等不代为履行判决义务,胜诉方可以申请执行,但请注意,此时的申请执行不同于普通的申请执行。因为被执行人已经不在了,此时的被执行人不是死者,而是因被告死亡而获得遗产的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其他人。这个依据来自于继承法,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有履行的义务,但是这里的履行不是全部,而只是被继承人在其继承范围内的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有100万的债务,你只有
然后,明确被执行人的范围,怎么走程序,因为变更被执行人有严格的程序。首先需要证明该人已经死亡,然后需要证明被列名的人确实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等。这些东西需要申请人提供。只有在申请人提供了证据并通过审查后,才能立案执行。如果不能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或依据,如果被执行人不明确,那么执行局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所以前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对于获胜的一方来说任务比较重。
因此,在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死亡的情况下,胜诉方实现自身利益仍然任重道远。能否申请执行,要看被告是否有遗产,这个程序也需要申请人去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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