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4 | 评论:2
来源:荔枝网
两个人偷了变压器零件,一个被电死了。死者家属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1万元。法院会支持吗?今天,记者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这起触电人身伤害纠纷案有了结果。
吴某家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年事已高,经济负担沉重。近年来,为了维持全家人的生活,吴某一直在到处找工作。2019年冬天,吴某和他的同伴肖伟前往市区的一些拆迁现场,盗窃电线杆和其他部位的钢筋和角铁。2019年11月至12月,两人多次潜入工地实施盗窃。
2019年12月7日上午10时许,两人前往广陵区某工地,准备再次实施盗窃。这里有一个变压器,距离地面3m左右,长凳上有明显的“禁止攀爬,高压危险”的警示牌。根据他们的经验,这是废弃的变压器,不带电,没有安全隐患。
不幸的是,吴某在爬架子时触电了。一旁的肖伟赶紧拨打120求救,并很快将吴某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尽管尽了一切努力,吴某最终还是死于电击。吴某的家庭非常悲伤,整个家庭的生活都陷入了困境。在吴某家属看来,事故与高压设备安全设施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为追讨赔偿,吴某的妻子、三个孩子及公公婆婆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1.6万元。日前,广陵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广陵法院李店法庭审理查明,吴某和肖伟当时不在现场工作,而是在盗窃变压器上的零件时触电。据警方调查,2019年11月至12月初,吴某和肖伟在多个拆迁现场盗窃电线杆中的钢筋和变压器上的角铁。
李甸法院院长徐学帅表示,本案的关键在于供电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变压器具有高度危险性,框架距地面约2.85米,符合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框架上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变压器是危险的高压物品,但仍爬到高压处去偷变压器上的角铁。这种行为明显是故意的,不仅触犯了法律,涉嫌犯罪,还将自己的生命置于高度危险之中,应自行承担责任。被告供电公司是变压器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涉案变压器的设置和安装符合行业规定,已尽到合理的提示注意义务。对受害人盗窃触电死亡的后果不存在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供电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偷支挑花送给你
2022-03-14 21:36:12 回复
困境。在吴某家属看来,事故与高压设备安全设施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为追讨赔偿,吴某的妻子、三个孩子及公公婆婆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1.6万元。日前,广陵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广陵法院李店法庭审理查明,吴某和肖伟当时不在现场工作,而
热血校草
2022-03-14 23:31:00 回复
触电。据警方调查,2019年11月至12月初,吴某和肖伟在多个拆迁现场盗窃电线杆中的钢筋和变压器上的角铁。李甸法院院长徐学帅表示,本案的关键在于供电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变压器具有高度危险性,框架距地面约2.85米,符合电力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设计技术
余生愛浪
2022-03-15 05:10:44 回复
,广陵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广陵法院李店法庭审理查明,吴某和肖伟当时不在现场工作,而是在盗窃变压器上的零件时触电。据警方调查,2019年11月至12月初,吴某和肖伟在多个拆迁现场盗窃电线杆中的钢筋和变压器上的角铁。李甸法院院长徐学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