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1 | 评论:3
因律师不服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罚,遂一纸诉状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并赔偿其误工费、打印费等损失5万元。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交警部门对原告李(律师)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驳回原告5万元的诉讼请求。
2019年6月26日下午3时许,平南县交警大队在某医院附近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时,认定李某实施非机动车违规使用其他机动车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李拒绝接受。以其未在处罚决定书注明的地点占用机动车道为由,起诉要求撤销交警的上述行政处罚,并给予其行政赔偿5万元,其中包括误工费4.8万元、交通费和印刷费2000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被处罚的路段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并以花形隔离带分隔标识。原告驾驶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事实存在,但该路段未划有其他机动车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告驾驶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事实存在,但被告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所认定的事实是原告实施了非机动车违规使用其他机动车道的行为。虽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八)项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也要罚款50元,处罚结果是一样的,但是“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是两个不同的事实。因此,平南县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认定主要证据不足。因原告在起诉前未缴纳50元罚款,且起诉前无证据证明其因被告的行政行为而受损,其所称损失5万元仅提出计算方法而无具体证据证明,在起诉前并未实际产生,故其赔偿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平南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贵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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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父子
2022-03-14 05:47:11 回复
“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是两个不同的事实。因此,平南县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认定主要证据不足。因原告在起诉前未缴纳50元罚款,且起诉前无证据证明其因被告的行政行为而受损,其所称损失5万元仅提出计算方法而无具体证据证明,在起诉前并未实际产生,故其赔偿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平南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
拂袖清风
2022-03-14 08:55:51 回复
因律师不服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罚,遂一纸诉状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并赔偿其误工费、打印费等损失5万元。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交警部门对原告李(律师)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驳回原告5万元的诉讼请求。2019年6月26日下午3时许
小猪王子
2022-03-14 05:0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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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亮晶晶
2022-03-14 03:0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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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不想死
2022-03-14 10:01:48 回复
因律师不服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罚,遂一纸诉状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并赔偿其误工费、打印费等损失5万元。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交警部门对原告李(律师)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驳回原告5万元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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