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566 | 评论:2
春节将至,作为公职人员,要特别注意是否有人以送礼为名行贿。春节期间如何划清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收礼和受贿的界限在哪里?多少礼金和礼品可以构成受贿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受贿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并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整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节日收受礼金能否构成受贿罪,取决于党员干部是否具有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即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价值在三万元以上,特定情况下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视为受贿。
那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况有哪些呢?根据解释,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人,知道他人有特定请求的人,履行职务时未被询问,但事后基于履行职务收受他人财物的人,均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如2017年至2020年,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云,每年春节前以“元旦快乐”为名,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利用职权为其在工程发包、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21年1月,杨云因受贿罪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据办案人员介绍,杨云共收受贿赂30.55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发生在春节前,主要是收受购物卡。虽然购物卡金额不高,大部分都是500到1000元的面值,但是次数却高达19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解释》,工作人员索取或者收受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有行政关系的管理人价值三万元以上的财物,可能影响行使职权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也就是说,党员干部索取、收受下属或者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当数额达到3万元时,即使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节,只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如果党员干部非法收受财物,但达不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会面临什么后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必须追究党纪责任,或者有其他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财物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根据上述综合纪律法,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收受礼金,受到党纪和法规的双重约束,即使达不到受贿罪的定罪标准,也可能受到严重的党纪政纪处分。
如2018年至2020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钟胜,春节前连续3年违规收受辖区村干部现金、香烟、白酒、超市购物卡等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1290元。2020年10月,钟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办案人员介绍,虽然钟生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但钟生单方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双方不是等值互惠,应视为违纪。
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容易在大年三十前跌入底线,就是在这些特殊的节点上给自己找了一些借口,要求自己放松,侥幸心理滋生。但是,有路可走的时候,把礼物当人情,公权力迟早会成为人情的砝码。
“康每年中秋、春节都会给我寄购物卡。有了老乡的关系,我们很快就成了一家人。”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将商人老板视为“老乡圈子里的贴心人”,春节前收受商人老板购物卡,价值高达10万元。宁波市海曙区政协党组成员谢晓东将购物卡视为应有的节日礼物,认为春节期间收到朋友送的一些香烟和购物卡是人情习俗。一味的拒绝,就不会和企业“亲近”。
事实上,把权钱关系当成人情关系,得不到道德上的赦免,反而是人情面纱下的一种消极腐败。新年假期结束,违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高发、易发的时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于律己,廉洁过节,不要因小失大。
(来源:中央纪委监委网站)
本文标签: 员工私自收钱1000元是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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