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儿子拿了父亲的银行卡。偷偷绑定自己的微信支付之后通过微信转账。盗刷银行卡人民币29910元。结果,他被判处8个月监禁。 裁判要旨盗窃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数额较大,又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

儿子拿了父亲的银行卡。

盗窃他人银行卡取钱是什么罪(儿子偷取父亲的银行卡消费也属犯罪)

偷偷绑定自己的微信支付

之后通过微信转账。

盗刷银行卡人民币29910元。

结果,他被判处8个月监禁。


盗窃他人银行卡取钱是什么罪(儿子偷取父亲的银行卡消费也属犯罪)

裁判要旨

盗窃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数额较大,又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酌情从轻处罚。

基本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5日14时许,在封丘县王村乡小寨村,被告人马在被害人马某涛(父子关系)的车内盗刷卡号为622841136301197****的农业银行卡,并绑定自己的微信,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盗刷银行卡内人民币29910元,在一部手机上消费1万余元。庭审中,被告人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判断结果

1.被告人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判令被告人马赔偿被害人损失人民币29910元。

本案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万一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主要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上,行为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16岁以下的人盗窃不构成犯罪。主观上,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与一般盗窃的界限:区分盗窃与一般盗窃有两个可选标准。只要你有一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

区分盗窃和社会盗窃。这里的“盗窃自己的财物”主要是指盗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产和非近亲属的财产不等于本人的财产,但又不同于未共同生活的他人的财产。

盗窃罪的四个量刑区间:

1.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判处罚金的,根据《解释》第七条,罚金为盗窃数额一千元以上二倍以下;对依法应当判处罚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第七条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盗窃金融机构;(三)脱逃罪造成严重危害的;(4)累犯;(五)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解释,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盗窃金融机构;(三)脱逃罪造成严重危害的;(4)累犯;(五)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4.犯本罪,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结合本案,被告人马是否应该以盗窃自己的钱定罪?本案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马与被害人马是父子关系,共同生活,盗窃同居亲属,盗窃自己的钱财,不能以犯罪论处。

另一种观点认为,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理。

我同意后一种意见,即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原因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解释》第七条,“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本案中,被告人马盗窃数额达29910元,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故马的行为已构成重大盗窃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2)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要区分盗窃自己的家庭或近亲属和在社会上犯罪”。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批复中说: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研究,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属财物的案件“一般不能作为犯罪处理;如果真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应该和社会上犯罪的人有所区别。”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和在社会上犯罪是不一样的。”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处罚也应该和社会上犯的不一样。”【/br/】综上所述,司法解释表明,盗窃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律不作为犯罪处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比如盗窃自己家里或者近亲属的财物,数额较大,又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这主要是因为这种盗窃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本案被告人马盗窃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被告人马以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与社会上盗窃犯罪的基本特征无异。但是,这个案件不同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受害人马,是马的父亲,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规定,近亲属是指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当包括盗窃已分居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庭的财产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产,以及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产”。无论怎样解释,马的行为都属于“盗窃自己家的财物”。与社会上重大盗窃活动相比,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造成其他危害后果。所以可以从轻处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依法应予严惩;考虑到他偷的是自己家的财物,对社会危害较小,从轻处罚是应该的。被告人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判决书提供的证据,被告人马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马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马自愿认罪并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从宽处理。被告人盗窃家庭成员财物,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是对的。最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认罪悔罪情况,结合公诉机关的意见,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无疑是准确的。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实施的两部刑法都没有对盗窃亲属作出具体规定,只是通过司法解释“解释”了这个问题。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来看,只是提供了一般性的指导,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出现偏差。这就要求我们在认定犯罪时,对家庭成员、亲属的盗窃行为要严格控制,从宽处理。一般来说,认定亲属盗窃主要有两个争议点:一是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范围,二是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产与他人财产的界限。但这个问题能否通过司法解释解决,值得商榷。

司法解释规定“盗窃亲属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基本符合社会对这类行为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认识。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行为一旦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必须依法定罪处罚。从刑法第264条来看,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排除近亲属是犯罪主体。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即使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也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原则,实质上是对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的修改。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无权通过司法解释修改刑法,只能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来实现。因此,笔者认为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处理相对盗窃罪原则更为合适。(李、)

本文标签: 取自己卡里的钱是盗窃罪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新法周刊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俗染

    俗染

    2022-03-14 13:27:51    回复

    罚。(2)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要区分盗窃自己的家庭或近亲属和在社会上犯罪”。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批复中说: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研究,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属财物的案

  • 就爱浪

    就爱浪

    2022-03-14 04:46:55    回复

    取。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16岁以下的人盗窃不构成犯罪。主观上,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与一般盗窃的界限:区分盗窃与一般盗窃有两个可选标准。只要你有一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 死撑硬抗

    死撑硬抗

    2022-03-14 14:13:31    回复

    罪?本案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马与被害人马是父子关系,共同生活,盗窃同居亲属,盗窃自己的钱财,不能以犯罪论处。另一种观点认为,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理。我同意后一种意见,即马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原因如下:(一)根据《

  • 都昭春娥

    都昭春娥

    2022-03-14 02:22:39    回复

    不错了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