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1
“2009年,我父母受伤,交警部门一直不处理,甚至把我们的档案弄丢了。只是在多次请愿后,我们今年才重新立案。事故证明是出了,但警方也说不能确定破案时间。”近日,凭祥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村村民王林反映,12年来,凭祥交警开发区大队对其父母王世平、林志云的事故一直无动于衷。
车祸致重伤,医疗费用36万以上
2009年12月20日晚,下班后的王世平、林志云驾驶三轮车沿320国道柳园段回家,被人行道上的一辆机动车撞倒,车辆当场逃逸。
送到萍乡市中医院后,王世平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脾破裂,左侧第8、9、10根肋骨骨折,多颗门牙松动,左侧头部擦伤。林志云诊断,右腿膝盖直接骨折粉碎性骨折,面部神经严重受损,导致面瘫,嘴巴歪,眼睛斜视。经伤残鉴定,王世平评定为八级伤残,林志云评定为十级伤残。
王林告诉记者,父母重伤后,已经花了36万多元医药费,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目前家里负债累累。
回家等警方消息,四年后发现根本没有档案
王林介绍,事故发生后,萍乡交警开发区大队打电话报警,让他们留下电话回家等消息。但去了萍乡交警发展大队几次,警方都没有立案,也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甚至4年后,他再次去交警发展大队时,交警说“查不到这个案子的卷宗”。
无奈之下,他找到了萍乡交警支队。结果支队回复说2009年12月查过材料,没有他父母的案底。
最后,他把村委会的证明和医院报警人的信息交给了支队。经支队核实,确定此报警确实存在,并在2020年8月18日的《信访处理意见》中明确表示“根据信访反映的内容,我支队于2009年12月20日调阅了110报警记录,并向当时报警人及当地村委会询问了相关情况。经核实,报警确实存在。”
意见书还显示:“同时我们支队查看了当时办案的相关资料。因为当时的事故大队办公室多次搬迁,2012年1月解散,而原事故大队办公楼的档案在2010年上半年被淹,现在已经无法查到警情的相关信息。看了当时的值班表,由于报警时间较长,当时的值班人员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处置情况了。”
此案时隔12年重审,破案时间未定
王林说,当时由于交警不立案、不调查、不出具事故认定书,家长没有得到“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应认定为工伤”的赔偿,肇事车主甚至逃避法律,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王林说,萍乡交警开发区大队对事故的态度让他觉得交警是在保护司机。因此,这几年,他不断去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直到2021年1月27日,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信访答复函,要求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立案。
后于2021年2月10日,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3月1日重新出具了一份12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负全责。
王林说,2021年5月20日,萍乡市交警支队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在接到安源检察院立案通知书后,2021年1月29日,开发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接手此案的侦查工作,并于2月10日上报开发公安局刑事立案。但此案已近12年,侦破难度较大,暂时无法确定破案时间。”
我暂时不能确定破案的时间,我会把王林一家的希望还给12年前。王世平的家人对萍乡交警支队的答复表示不满。他们表示,本案发生以来,开发大队对案件重视不够,未能立案,让肇事车主逍遥法外,甚至以档案缺失为由敷衍处理受害方,影响了公安交警的形象。希望公安部门能够重视,尽快破案,维护他们的权益。
9月1日上午11点,二三立信息联系萍乡交警开发区大队,警方表示此事要向萍乡交警支队了解。记者联系萍乡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案件情况请联系萍乡公安局政治部。”萍乡市公安局最终回复“此事联系萍乡开发区交警大队”。几个回合下来,没有人回答此事。
华商报记者贾凡编辑陈红
本文标签: 肇事逃逸交警不认定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郑欣宜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