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382 | 评论:1
来源:羊城晚报
近期,多地发生的多起酒驾不起诉案件引发社会关注。4月9日,浙江省桐乡市纪委通报了两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因为轻微的交通事故,两个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会被起诉。紧接着,武汉蔡甸区电视台近日刊登了《为什么不起诉这个案子?披露:醉驾司机周被认定为醉驾,但因“在大型外商独资企业担任相对重要职务,从轻处罚,也有利于企业正常经营”,未被起诉。
酒后驾车不被起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很多相关案例。而且,从法律角度来看,“醉驾不起诉”并非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比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2017年,最高法《关于共同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二)(试行)》进一步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机动车种类、车辆行驶道路、行驶速度、是否已经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情况等,应综合考虑,准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对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得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在“罪行轻微”的前提下,酒驾确实可以依法“不起诉”。但现在的问题是,上述两起引起公众关注的“醉驾不起诉”案件,真的符合“情节轻微”的法定前提吗?从目前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恐怕还存在疑点——
例如,浙江省桐乡市两起公职人员醉驾案件中,两名公职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仅明显超过80 mg /100 ml醉驾标准,分别达到156 mg和128 mg,还因醉驾引发交通事故。这样的情节是否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而不被追诉?恐怕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2016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三庭《关于审理“醉驾”犯罪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免予刑事处罚仅适用于酒精含量110mg/100ml以下”。在此背景下,上述两位公职人员的酒精含量均超过110 mg/100 m,显然不符合答案的要求。
再看武汉市蔡甸区醉驾司机周的案例。给出的不起诉理由是“周在大型外商独资企业中担任比较重要的职务,对其从轻处罚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特别荒谬。这意味着,周之所以被从轻处罚、不予起诉,并非基于其基本犯罪事实和情节,而是基于其“在大型外商独资企业中担任较重要职务”的特殊身份和地位。
这种赤裸裸的带着身份和立场的“不起诉理由”,不仅充满了以偏概全、弯曲法律,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法律原则的挑战。根据《刑法》,“对于犯罪的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回顾浙江桐乡两起公职人员醉驾案,在基本罪名远超醉驾标准并造成交通事故的背景下,依然可以得到“不起诉”的处理。是不是也和两位当事人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有关?不要让任何人怀疑。
要知道,根据相关党纪国法,公职人员一旦被刑事追究、定罪、判刑,“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是一种“标准”的处分。现在因为“不起诉”,似乎这两个酒驾的公职人员都不“轻微”了。他们不仅免于处分,还保留了党籍和公职。
显然,这种因人而异、因身份而异的处理方式,不仅残酷践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捍卫的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损害了司法机关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严重影响和阻碍了“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张桂凤
本文标签: 公务员醉驾相对不起诉后会撤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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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人无恙
2022-03-14 08:47:02 回复
本犯罪事实和情节,而是基于其“在大型外商独资企业中担任较重要职务”的特殊身份和地位。这种赤裸裸的带着身份和立场的“不起诉理由”,不仅充满了以偏概全、弯曲法律,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法律原则的挑战。根据《刑法》,“对于犯罪的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
武林霸主
2022-03-14 06:13:14 回复
看,恐怕还存在疑点——例如,浙江省桐乡市两起公职人员醉驾案件中,两名公职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仅明显超过80 mg /100 ml醉驾标准,分别达到156 mg和128 mg,还因醉驾引发交通事故。这样的情节是否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而不被追诉?恐怕答案只能是否定的。201
撩妹团长
2022-03-14 09:47:32 回复
(二)(试行)》进一步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机动车种类、车辆行驶道路、行驶速度、是否已经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情况等,应综合考
小虎队
2022-03-14 02:33:07 回复
践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捍卫的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损害了司法机关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严重影响和阻碍了“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张桂凤
晟(拼音shèng)
2022-03-14 06:17:16 回复
被告人醉酒程度、机动车种类、车辆行驶道路、行驶速度、是否已经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情况等,应综合考虑,准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对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得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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