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8 | 评论:2
夫妻感情不和后不久,丈夫赵借款2000多万元,将妻子诉至法院,称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一半。另一对夫妻中,丈夫因赌博欠下80万元,妻子作为共同被告被诉至法院...这两个真实案例中的妻子在拿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是委屈和不解的:
贷款的事我一无所知,这么巨额的债务也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我为什么要承受?
如何妥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是对立法智慧和司法智慧的考验。
今年两会,代表荣永恩、、、何在审议时发现,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债务签署”条款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得到了体现,成为民法典立法编纂的重要亮点。
一年前的2019年两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71号——“关于加强监督妥善解决夫妻债务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由荣永恩、、、何四位代表联名提出。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蓝楠来说,这个建设性的建议记忆犹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蓝楠接受记者采访。
回到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回答了这个建议。“根据这一建议,我们成立了婚姻家庭问题课题组,指定办案组和专人关注婚姻家庭相关立法和司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编纂和研究,重点办理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诉讼监督案件。”蓝楠在采访中向记者讲述了相关问题。
近年来,夫妻共同债务是司法实践中的“老大难”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共同偿还。”由于这一规定的比较原则,很难涵盖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复杂情况。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一,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出台司法解释进行规范。
“2018年1月18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平息了此前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争议。”蓝楠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接到8971号代表建议的分厅通知后,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庭婚姻家庭组进行了沟通,建议根据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对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凡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要认真认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建议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响应。
“民法典的规定吸收了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同时参考了相关的立法经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规则,并进行了完善,更好地平衡了债权人、债务人和另一方配偶的权利和义务,将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案件提供基本指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一飞说。
龙一飞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方面主要强调了四个原则:一是夫妻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文书共同认定形成一定的债务,体现了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自愿原则。其次,有些债务虽然是夫妻一方签字,但如果另一方事后追认,该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共同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第三,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一方实施的法律行为明显是家庭共同生活的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第四,债权人主张债务人的借款行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经营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这四项原则对于正确划定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界限具有明确的法律意义。”龙逸飞说。(检察日报客户端作者:石视频:田苏)
本文标签: 妻子被起诉丈夫有义务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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