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2
[基本情况]
侦查机关指控,朱系A公司高管,以“退息”或“做假账”等手段侵吞公司巨额财产,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情况紧急,时不我待。家属立即联系了张志勇的律师团队,得知我们成功代理了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希望我们尽快介入解救家属。
[辩护过程]
张志勇律师团队在第一时间介入后,充分了解案情,多次与承办人沟通,交换意见。不仅如此,12年前,为了不辜负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张志勇的律师团队首创了“集体讨论制”,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直接从普通律师的“单枪匹马”升级为“全程参与”(全体律师,全方位讨论)。因为张志勇的律师团队认为,个人的智慧总是有限的,只有人聚素材才能火苗高,只有不遗漏每一个案件的细节才能获得法宝。这也是我们代理的很多案件都成功辩护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原因。
经集体讨论,一致同意以“朱主观上对刘以返还利息的方式侵占公司财产不知情”为切入点,即不存在职务侵占的故意。
[案例结果]
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张志勇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成功作出不起诉决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自己保险金的行为,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标签: 职务侵占有机会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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