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4 |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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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对称性。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我国自诉案件是在被告知后才办理的,其他不需要追究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件、公然侮辱案件、诽谤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重婚案件、破坏军婚案件、虐待案件、遗弃案件等。那么,侵占罪是绝对的自诉案件吗?关于自诉的法律是什么?
网友咨询:侵占罪只能自诉吗?如果告诉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河北韦泽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回答:
是绝对自诉案件,侵占罪是刑法中唯一的绝对自诉案件。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本案都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立案后发现属于侵占罪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种罪行只有被告知才会被处理。
李海燕律师分析: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办案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新刑诉法,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情形: (一)被告知后才能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判前,法院可以对前两类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可以调和,但不能调和。所有这三种类型的案件都可以由法院撤回和审查。被告人也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只有在告知被害人以证据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后,才能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的撤回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进行。因此,第三类案件不适合反诉。
律师李海燕,现任河北韦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6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合同、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案件等。,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他处理案件认真细致,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本文标签: 职务侵占有机会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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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11:10:13 回复
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只有在告知被害人以证据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后,才能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
问灵十三载
2022-03-14 10:17:22 回复
涉婚姻自由案件、重婚案件、破坏军婚案件、虐待案件、遗弃案件等。那么,侵占罪是绝对的自诉案件吗?关于自诉的法律是什么?网友咨询:侵占罪只能自诉吗?如果告诉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河北韦泽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回答:是
羡秋
2022-03-14 10:08:04 回复
理。自诉人的撤回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进行。因此,第三类案件不适合反诉。律师李海燕,现任河北韦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6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合同、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案件等。,并担任多家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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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9:49:30 回复
。这种罪行只有被告知才会被处理。李海燕律师分析:“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办案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新刑诉法,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情形: (一)被告知后才能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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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9:36:38 回复
公然侮辱案件、诽谤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重婚案件、破坏军婚案件、虐待案件、遗弃案件等。那么,侵占罪是绝对的自诉案件吗?关于自诉的法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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