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3
题目有点长。为了便于理解,先举例说明。
小蒋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负全责,毫无疑问,小蒋可以要求机动车一方赔偿,同时,也有权同时要求其用人单位工伤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小姜工作不到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没来得及买工伤保险,无法报销工伤赔偿费用。用人单位只能按照工伤赔偿规定全额支付小姜工伤赔偿金额。
小蒋的用人单位向小蒋赔付后,能否对机动车车主进行追偿,即:所支付的费用由机动车车主承担。就是我们题目所说的: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用人单位赔付后,可否向第三人追偿。答案是:医药费可以,其他不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而受到工伤的,有两种索赔方式。一是基于人身损害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二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
也就是说,当工伤与侵权并存时,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两项权利。如上述案例,小姜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同时可以向机动车所有人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医药费不能重复。
因小蒋的伤害是机动车全责造成的,小蒋的用人单位可以就其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向机动车车主进行追偿。(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事部分)第10号)“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给予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用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不应作为案例直接引用。)
本文标签: 能起诉第三者精神损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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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不准撒娇
2022-03-14 10:03:31 回复
侵权并存时,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两项权利。如上述案例,小姜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同时可以向机动车所有人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医药费不能重复。因小蒋的伤害是机动车全责造成的,小蒋的用人单位可以就其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向机动车车主进行追偿。(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
烈火雄心
2022-03-14 02:35:46 回复
其他不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而受到工伤的,有两种索赔方式。一是基于人身损害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二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也就是说,当工伤与侵权并存时,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
中华烟民
2022-03-14 11:29:36 回复
伤保险费,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给予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用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医疗费用。”)(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不应作为案例直接引用。)
跟爷撒个娇
2022-03-14 05:20:40 回复
人侵权而受到工伤的,有两种索赔方式。一是基于人身损害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二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也就是说,当工伤与侵权并存时,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两项权利。如上述案例,小姜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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