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8 | 评论:2
“不起诉不代表没事”——为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依法对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近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021年3月以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米脂分公司员工高某佳、高某义、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客户提供服务,非法将其实名通信联系方式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类网络账号,从中牟利。
通过上述行为,高某佳等三人分别获利3000元至8000元不等,其中高某佳组织多人实施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相关违法所得达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以高某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米脂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高某乙、张某某的行为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犯罪数额较小,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自愿认罪悔罪,并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经公开审理,依法对高某乙、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是,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为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若干规定》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规定,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对高某义、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米脂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不起诉的两人给予行政处罚。米脂县公安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分别对高某义、张某某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推进社会综合管理的有力手段和有效途径。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 * * *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以争创“三有”为抓手,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检察官提醒:信息互联时代,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滋生了一些新型网络犯罪。通过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实名认证的电话号码、微信、QQ等个人信息,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妨害“软暴力”等信息犯罪的根源,侵害公民权利,社会危害严重。在此,检察官提醒:法律底线绝对不能触碰,合法掌握公民信息的行业应加强行业内监管,禁止向他人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轻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在履行职责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通信联系方式、住址、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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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无酒无欢
2022-03-14 05:36:52 回复
检察院关于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若干规定》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规定,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对高某义、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米脂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不起诉的两人给予行政处罚。米脂县公安局收到
少小离家老大回
2022-03-14 03:03:41 回复
线绝对不能触碰,合法掌握公民信息的行业应加强行业内监管,禁止向他人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轻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法律链接:《中华人
凌晨熱浪
2022-03-14 06:13:47 回复
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通信联系方式、住址、账号等。
你有权保持沉默
2022-03-14 11:01:43 回复
定,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对高某义、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米脂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不起诉的两人给予行政处罚。米脂县公安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分别对高某义、张某某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
缘分的天空
2022-03-14 11:14:09 回复
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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