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2 | 评论:2
来自:民事法律参考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刘芳史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只有在法庭审理后才能核实涉案原告在诉讼前已经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初审法官应该怎么做?
[案例介绍]
2017年3月2日,张老太出具委托书,并为法律援助人员李签署起诉状,授权其起诉张老太与王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7年3月15日,李代表张老太立案,法院当日受理。2017年3月25日,法官通知双方开庭。当天,在庭前准备阶段,法官问张老太为什么不出庭。被告保险公司称,张老太已于2017年3月10日死亡,张老太死亡后,其近亲属及被告王已前往保险公司索赔。经询问,李、张老太亲属表示,张老太确实已于2017年3月10日死亡。但李认为,起诉状和委托书是张老太生前所写,故张有权代理张老太起诉。同时他表示,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增加张老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配合。
[法官分析]
死者为原告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委托合同的效力、继承人的诉讼参与和法官的处置等。笔者基于上述案例做一简要分析。
1.李持有的委托书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何时合法?李虽持有委托代理人立案的委托书,但委托合同的效力不是永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人、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应当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本案中,张老太死亡之日应为李委托合同终止之日,故李的委托书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张老太死亡之日止有效,故李无权于3月15日代表张老太提起诉讼。
二、对于案件的后续处理,主审法官是否应当追加被继承人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进行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该条款对当事人死亡有明确的时间属性,即“在诉讼中”。本案虽也在诉讼中,但原告张老太的死亡不在诉讼中,而是在诉讼前,故法律关于追加继承人的规定不适用于本案。
三、针对上述情况,主审法官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起诉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自然人原告而言,应该是活着的,而不是死了的。因此,本案中,李以已经死亡的原告提起诉讼,显然不符合起诉条件。当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时,那么法官就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就本案而言,张夫人在起诉前已经去世。如果立案法官在接待会上得知这一情况,她一定会向他解释,继承人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不会受理。鉴于诉讼代理人未主动提及,立案法官无法核实情况,审判法官应在查明事实后决定驳回起诉。
第四,反思与建议。(一)打破信息壁垒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从目前身份核实的情况来看,法院对当事人身份的核实主要以公安机关的户籍信息为依据。自然人死亡后,如果其近亲属不及时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那么法院在审查当事人的自然条件时就无法得到真实的结果。因此,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打破公安、医疗、火化等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死亡信息的同步更新。(2)加强庭审的身份审查,可以有效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支付诉讼案件中,法官应当再次核对原告本人未到庭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要求其出庭或者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确认原告的实际情况和委托意向。(3)统一的结案方式更符合法律精神。因为原告在诉讼前死亡,这类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只是因为代理人的故意隐瞒和行政机关的信息壁垒,立案法官才因为无法审查原告的真实情况而立案。因此,如果在诉讼中发现上述情况,以撤诉方式结案,不符合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因此建议以裁定驳回起诉的方式统一结案。(4)判处刑罚时,法院可发布典型刑罚案例予以警示。当事人之所以敢伪造代理手续提起诉讼,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只有让当事人认识到违法必究,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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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梦想起航
2022-03-14 07:26:40 回复
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自然人原告而言,应该是活着的,而不是死了的。因此,本案中,李以已经死亡的原告提起诉讼,显然不符合起诉条件。当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时,那么法官就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
星星亮晶晶
2022-03-14 00:55:23 回复
法官应该怎么做?[案例介绍] 2017年3月2日,张老太出具委托书,并为法律援助人员李签署起诉状,授权其起诉张老太与王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7
烈焰刀光
2022-03-14 12:36:02 回复
示。当事人之所以敢伪造代理手续提起诉讼,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只有让当事人认识到违法必究,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作者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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