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讨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债务人在还债前死亡,该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要通过诉讼实现债务人死亡后的债权,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诉讼主体资格;第二,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还债是很自然的事情。债务人在还清债务前死亡怎么办?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一、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
债务人死亡后,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往往会考虑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但债权人是否有权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还要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有直接利益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如果没有,则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不需要表达明确的接受继承的意思。所以,继承的法律地位应该理解为:从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就属于继承人。有几个继承人时,继承人共同继承,他们共同继承遗产,也就是说,继承人是遗产的共有人。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对全部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清偿,自债务人死亡起,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产生了权利义务的冲突,即法律上的直接利益。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
2.继承人在诉讼前放弃继承权的,债权人能否将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债权人起诉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一般只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向其他继承人明确表示,债权人一般并不知情。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可以反悔,所以遗产处理前是否放弃继承还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在遗产实际处置之前,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冲突。
因此,债权人仍有权将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在诉讼之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处理完毕,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无权将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
3.诉讼过程中,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是否继续将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列为被告,进行实质性审理。
如前所述,债权人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在诉讼中,即使继承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列为被告。至于是否继续实体审理,需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的,继续审理的实体。根据我国法律,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
因为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依法应当清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因此,在诉讼中,即使被继承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将其列为被告,进行实质性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的前提下,决定以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有人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参加诉讼的,应当终止诉讼。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处理后,债权人另行起诉。
作为无主财产的遗产应当归所有还是归集体所有,债权人起诉的,必须以承担该财产的单位或者集体单位为被告起诉。虽然也能达到要求偿还债务的目的,但却引起了诉讼当事人的抱怨。如果直接进行实体审判,依法确认债权,直接判决债务人(被继承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应当终结诉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死者的债务应当由其遗产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是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直接由遗产清偿。没有遗产,也没有应该承担义务的人。就债权人而言,其债权不可能实现,继续诉讼也没有意义,应当终止诉讼。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继承,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不能终结诉讼,应当追加为被告,继续审理。
如果债务是合伙债务,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无继承,此时不能终止诉讼,但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这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死亡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被告的确定。毕竟债务人已经死亡,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拿债务人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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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抱熊掌
2022-03-14 02:12:48 回复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讨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债务人在还债前死亡,该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要通过诉讼实现债务人死亡后的债权,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诉讼主体资格;第二,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还债是很自然的事情。债务人在还清
拂袖清风
2022-03-14 11:37:10 回复
,也就是说,继承人是遗产的共有人。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对全部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清偿,自债务人死亡起,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产生了权利义务的冲突,
可爱屁孩
2022-03-14 10:42:43 回复
(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继承,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不能终结诉讼,应当追加为被告,继续审理。如果债务是合伙债务,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无继承,此时不能终止诉讼,但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死亡后向法院提起
小胖熊
2022-03-14 01:13:53 回复
其列为被告,进行实质性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的前提下,决定以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有人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参加诉讼的,应当终止诉讼。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处理后,债
山野间恋爱
2022-03-14 06:42:59 回复
要注意什么?一、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债务人死亡后,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往往会考虑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但债权人是否有权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还要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有直接利益关系。我国《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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