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1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姜在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资金共计人民币151886.35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姜某未归还欠款,后被告人姜某逃往贵州省安龙县、浙江省余姚市等地躲避。2019年9月14日,被告人姜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9月29日,其亲属已代为偿还民生银行所欠全部债务,并与中信银行协商代为偿还22000元,取得上述银行谅解。另查明,被告人姜某因赌博已于2013年10月28日被江西省新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资金151886.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姜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其退还了欠款,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万明的王海波
编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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