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9 | 评论:1
最近网上报道了一个比较特殊的刑事案件:双方是亲戚,姐夫用木棍殴打小姨子,被小姨子的丈夫用铲子反击;重伤之后,姐夫成了“植物人”。2018年,吉林省的李和他的妻子宋因为给他们的耕地浇水而与他们的妹夫蔡发生了争执。蔡用木棍殴打妻子宋。李某见妻子被打倒在地后,蔡某仍未停止殴打,随后又用铁锹击打蔡某元面部。经法医鉴定,蔡成了“植物人”,在医学上属于重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李保护妻子,将妹夫打成植物人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首先,2019年,公诉机关(检察院)认为,李属于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伤害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其次,2020年,中院以“原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2021年,一审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再审,但公诉机关(检察院)仍认为李有以特别残忍的方式危害他人健康的行为;李及其辩护人提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限防卫,应当无罪释放。最终,法院没有采纳公诉机关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也采纳了被告人无罪的辩解,以防卫过当罪,判决李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
目前,李某已提出上诉,检察院对法院认定的李某行为的防卫过当提出抗诉。李一直认为自己是“无限防卫”,不应该有罪,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相信二审法院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认为如果如一审法院判决书所述,从被害人蔡某的伤情判断,李某在使用铁锹制止蔡某不法侵害时,并非一次殴打,而是继续殴打,最终造成蔡某重伤,则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是针对正当防卫人的主观判断,就不能要求太高。比如要求理性思考,打了一次之后,要判断侵权人是否有反抗能力再采取下一步行动,但还是不要想太多,主观上已经采取了措施,这个法院审判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本文标签: 故意伤害致人成植物人判刑后还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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