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1 | 评论:3
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当我们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时,在进行伤情鉴定后,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一例是交通事故伤害,一例是工伤。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否同时获得双倍赔款?
用户咨询:
王是深圳一家机械设备制造公司的员工。9月25日上午7时45分,王到公司上班,在进入公司大门时被公司的一辆卡车撞伤。由于事故,他的右腿胫骨和腓骨骨折,导致他住院18天。经鉴定,他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他被认定为工伤。其所在单位为潘办理了工伤保险理赔。王还要求其所在单位深圳市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王粲的赔偿要求会被通过吗?
北京盈科(锦华)律师事务所叶莉·瑛子律师解答:
王在上班途中被本单位车辆撞伤,属于工伤。虽然他只能享受一份工伤保险的相应待遇,但不能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本案中,王系被机动车撞伤,故该事故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只要单位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就应依法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本案中,王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本案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
律师叶莉·瑛子补充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外出工作时受伤或者发生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路上,机动车事故受伤的都是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受到人身损害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不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时,劳动者不仅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可以兼有交通事故赔偿的利弊,双倍赔偿可以得到工伤和交通事故的损害。
擅长民商事法律纠纷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
本文标签: 人伤后保险公司理赔完个人还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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