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7 | 评论:2
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车主作为事故的无责方或次要责任方,会向法院主张车辆折旧损失。一些法院支持这一请求,而另一些法院则拒绝了这一请求。具体原因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被侵害人财产权益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修复受损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车辆施救的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的,为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价值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四)因非营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而使用普通替代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因此,以上所列损失不包括车辆折旧损失。
对于上述财产损失为何不包括“车辆折旧损失”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给出了明确回答:任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出台时,都要综合判断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目前我们还不具备完全支持折旧损失的客观条件:(1)虽然理论上有很多观点认为折旧损失是可以赔偿的,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争议,比如维修更换备件是否存在溢价,从而导致盈亏平衡的问题;(2)折旧损失的可补偿性应考虑一个的实际道路交通状况。在事故率相对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的中国,折旧损失补偿会增加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3)目前我国评估市场不规范,评估机构受逐利驱动,确定折旧损失的随意性较大。由于折旧损失数额的确定不科学,可能造成案件实质上的不公平,加重了侵权人的负担;(4)客观来说,几乎每一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都会存在折旧损失,规定的折旧损失可能会导致大量本来不会上法庭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利于减少纠纷。基于以上考虑,目前对该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原则上倾向于不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适当补偿,但一定要慎重考虑,严格把握。
车辆折旧损失问题一直是司法界争论激烈的问题。即使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规定后,各地法院的做法仍不统一。
情况(1)
北京一被撞车主拿到车辆折旧费赔偿
2003年4月,北京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北旅小客车在德外大街由北向南行驶时,突然左前轮爆胎,车辆失控驶入逆行车道,正好撞上易先生由南向北行驶的捷达车,易先生受轻伤。根据公共交通管理部门的说法,王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王公司支付易先生1200元医疗费。
虽然被撞的捷达车经修理后恢复使用,修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但易先生认为,在本次事故中,由于车辆被撞,虽然修理后车辆性能有所降低,但经评估车辆折旧费用达17000元,加上他丢失的眼镜费用、误工费、评估费用共计20710元,应予赔偿。因此,起诉至法院。
因驾驶员王某系公司指派驾车外出,属于职务行为,事故造成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赔偿,而车主齐某在公司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易先生的诉讼请求。王某及公司不同意赔偿易先生车辆折旧费,遂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中国一家法院认为,车辆折旧费的赔偿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侵权赔偿的原则是赔偿一切损失。易先生的车辆虽然经过维修,但是车辆的安全性和行驶性能降低,给其造成的损失是客观事实。故公司及齐应赔偿对方车辆折旧费。
情况(2)
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非用于出售、交易目的,经维修后未影响正常使用的,受害人主张的车辆折旧损失不予支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皖民审第93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事故发生前,涉案车辆已被流量计制造(江苏)有限公司作为交通工具正常使用,而非“用于销售的车辆”或“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且车辆修理后未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故一审法院对其主张的车辆折旧损害赔偿不予支持,并无不妥。”
实践中,由于之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每个具体案件的情况不同,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一样。但是结合各地的判例,如果你的车辆折旧损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在最高法的批复公布后,法院还是很有可能支持的:
1。要求赔偿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或低过错。(无责任或次要责任)
二、受损车辆应该是车龄较低的新车,一般不超过2年。
要求出售新车折旧的,一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上路1到2年的也能争取到。虽然旧车折旧也有可能发生,但是旧车折旧比车损后少,而且由于长期使用后的自然折旧因素,折旧的具体价值不容易认定,所以旧车很难主张折旧费。
三。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程度应该是非常严重的,关键部件肯定有损坏。
如果只是简单的擦伤等轻微的车损,修车后基本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不存在后续使用的隐患。而非常严重的车损,即使修复后,也会影响车辆的质量和性能,其耐久性和安全行驶性能会大大降低,因此可以主张车辆折旧损失。
四。事故车辆的损失必须经相关价格或鉴定机构鉴定,确定折旧率和金额。
众所周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仅仅因为你认为有损失,相关机构没有认定具体损失金额的法院是无法支持的。
5。最好是有出售意向或者已经善意出售。
虽然这不是必要条件,但毕竟我们所说的车辆折旧损失只有在出售中才能清晰的体现出来,其所有人的经济和财产损失才能清晰可辨的为大家所知,尤其是法官,因此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加。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你的车辆符合上面提到的第一至第四个条件,你的车辆折旧损失费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本文标签: 五一交通事故能赔偿旅游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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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寡妇缘
2022-03-14 09:57:15 回复
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被侵害人财产权益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修复受损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车辆施救的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的,为相当
人无恙
2022-03-14 05:32:59 回复
无责任或次要责任)二、受损车辆应该是车龄较低的新车,一般不超过2年。要求出售新车折旧的,一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上路1到2年的也能争取到。虽然旧车折旧也有可能发生,但是旧车折旧比车损后少,而且由于长期使用后的自然折旧
无酒无欢
2022-03-14 05:15:53 回复
失”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给出了明确回答:任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出台时,都要综合判断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目前我们还不具备完全支持折旧损失的客观条件:(1)虽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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