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3
案例指南
在跟团旅游中不慎受伤,旅行社是否担责,需结合协议内容、旅游者受伤时的情形、旅行社在事发后是否尽到救助义务等,合理确定责任承担问题。案情摘要
2019年6月,徐女士在某旅游在线平台购买了某旅行社的“海岛游”旅游产品,支付价款后开始按期出游。一天,徐和旅行团的其他成员乘船去岛上。上船后,游船还没启动,徐就因汹涌的海浪摇摇晃晃地掉了下去。当天,导游给徐涂上药油,询问伤情;随后,徐继续乘船向目标岛前进。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徐依然按照预定的日程参加了活动。期间,徐主诉身体不适,导游陪同徐到医院就医。
回到上海后,徐去医院治疗,诊断为骨折,并产生了一些医疗费用。徐认为,旅行社没有对旅游产品进行风险提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人身安全的要求。其受伤后未尽到救助义务,造成其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于是,他将旅行社诉至上海长宁法院,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徐的诉讼请求。徐未上诉,判决生效。
法官的解释
徐当时乘坐的是一艘普通的观光船,是当地普通的交通工具,并不是快艇、快船等风险较大的旅游项目。而且船已经靠岸了,但是还没有启动。由于岸边海浪汹涌,船体摇晃,徐不稳摔倒受伤。法院认为,海浪汹涌是正常现象,徐作为成年人,应当能够观察现场并予以注意。而且旅游产品的产品确认单中有很多“安全提示”文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徐某受伤后,旅行社导游将原告涂上药油,陪同徐某就医并支付医药费,并将病历交给徐某带回上海。
参加跟团游并不意味着要进保管箱,旅行者对自身的旅行安全也应当负有适当的注意义务——认为“只要在旅行中损坏,旅行社就必须负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本案中,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旅行社采取了积极措施,履行了事先提醒和事后救助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徐某未能证明旅行社有过错,所以旅行社对徐某的受伤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十一条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援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妥善安置旅游者。
结束
康成
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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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五一交通事故能赔偿旅游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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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尔等乱臣贼子
2022-03-14 01:45:52 回复
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徐的诉讼请求。徐未上诉,判决生效。法官的解释 徐当时乘坐的是一艘普通的观光船,是当地普通的交通工具,并不是快艇、快船等风险较大的旅游项目。而且船已经靠岸了,但是还没有启动。由于岸边海浪汹涌,船体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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