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3
一次喝酒游戏后,醉酒的冯女士开车送邱先生回家,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第二天,邱先生因伤势过重死亡。他们的大部分家人都会被告上法庭。
11月25日,纸媒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酒局召集人、饮酒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酒后发生车祸,男子被放在家中死亡。
2020年3月晚,聂女士邀请邱先生、冯女士等朋友到家中吃饭,期间喝酒。当晚9时许,冯女士醉酒后坚持开车回家,聂女士由副驾陪同,邱先生一路上顺风车。
途中,冯女士与一辆违规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导致邱先生受伤。经交警认定,冯女士负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邱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邱先生无法起床,聂女士叫了一辆车将邱先生送回住处,打算第二天送他回家。将邱先生扶回暂住地后,聂女士发现邱先生右胸有一处不知名的红色印记,且一直要水喝,便没有理会邱先生。她将邱先生安置在暂住地后离开。
第二天,邱先生被发现死在聂女士家中。经鉴定,死者符合饮酒后交通事故致肝脏破裂出血,伴胃内容物反流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的标准。交通事故伤害是死亡的主要原因。
邱先生死亡后,其家属将冯女士、聂女士、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挂靠公司、拖拉机保险公司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法院:宴会召集人负有安全注意义务。
庭审中,被告冯女士辩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均无异议。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比例无意见,且原告与冯女士已于庭前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全部赔偿金,故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聂女士书面答辩称,该事故系冯女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邱先生被撞致内出血死亡,与其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拖拉机驾驶员及拖拉机关联公司辩称,具体赔偿项目及金额与被告保险公司一致。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认定、赔偿比例均无异议。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聚餐饮酒时,酒席召集人一方面应引导大家适度饮酒,照顾大家的健康安全;另一方面也负有一定的酒后安全注意义务,需要对醉酒者进行照顾,或者通知其家属保证其安全,劝阻酒驾等违法行为。
本案中,召集人聂女士明知冯女士酒后执意驾车,未能有效劝阻,且让同样醉酒的邱先生与其同车,未尽到一般社会价值观所认可的注意义务。事故发生后,聂女士将邱先生带回暂住地安置,其作为召集人的义务仍在继续,但仍未能发现死者的异常。综上,聂女士应对邱先生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冯女士醉驾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被告拖拉机驾驶人违法停放车辆,被交警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因拖拉机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被告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死者邱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冯女士醉酒驾车仍在骑行,存在过失,可以适当减轻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综上,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所有赔偿均由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30%的比例赔偿。如仍有不足,由被告冯女士、聂女士分别按照40%、20%赔偿,分别为80余万元、40万元。
判决后,冯女士、聂女士及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资料来源:报纸
本文标签: 撞到喝了酒的人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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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爷就是这么霸气
2022-03-14 09:18:32 回复
祸,男子被放在家中死亡。2020年3月晚,聂女士邀请邱先生、冯女士等朋友到家中吃饭,期间喝酒。当晚9时许,冯女士醉酒后坚持开车回家,聂女士由副驾陪同,邱先生一路上顺风车。途中,冯女士与一辆违规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导致邱先生受伤。经交警认定,冯女士负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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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9:32:21 回复
仍在骑行,存在过失,可以适当减轻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综上,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所有赔偿均由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30%的比例赔偿。如仍有不足,由被告冯女士、聂女士分别按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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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10:4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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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11:02:19 回复
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聂女士书面答辩称,该事故系冯女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邱先生被撞致内出血死亡,与其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拖拉机驾驶员及拖拉机关联公司辩称,具体赔偿项目及金额与被告保险公司一致。被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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