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9 | 评论:2
近日,Xi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一起饮酒引发的赔偿案。
2018年11月的晚上11点,
张在北郊的一条高速公路上喝醉了,摔了一跤。
王驾驶机动车经过时。
没有及时发现导致了张的死亡。
张某的继承人与王某就事故赔偿达成私下协议后,发现一同饮酒的李某、赵某在张某醉酒时未能将其安全送回家,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聚会系张发起。当日下午17时许,张某、李二人先在某泡面餐厅吃饭喝酒(有韩,但韩未喝酒,席间离开),后乘车至赵某家楼下,请赵某请客。赵某在楼下请两人吃饭,喝了一瓶白酒。席间,李某中途离开。张某因喝醉酒,在饭店大喊大叫,被赵某赶走。张在回家的路上醉倒在高速公路上,酿成了这场悲剧。
法院审理后认为,共同饮酒时,就餐者应根据客观情况对其他饮酒者承担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不应超出社会理性人对其他饮酒者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赵对张的死亡是否有过错?与张的死有因果关系吗?赵某作为共同饮酒人,明知张某醉酒严重,未将其安全送走,而是驾车将其带走,致使张某处于非常危险的环境中,故存在过错。李作为共同饮酒人,在第一次聚餐后未能及时劝阻张某离开,还参与了第二次饮酒,也有过错。至于因果关系,张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但李某、赵某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某酒驾车道被撞身亡。他们与张之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终,依法判决赵承担3%的责任,即赔偿2万余元;李承担2%的责任,即赔偿1.5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生效。
(来源:中国经营报微信)
本文标签: 撞到喝了酒的人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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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沉默年代
2022-03-14 08:14:22 回复
身亡。他们与张之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最终,依法判决赵承担3%的责任,即赔偿2万余元;李承担2%的责任,即赔偿1.5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生效。(来源:中国经营报微信)
独闯冒险岛
2022-03-14 07:41:55 回复
人,明知张某醉酒严重,未将其安全送走,而是驾车将其带走,致使张某处于非常危险的环境中,故存在过错。李作为共同饮酒人,在第一次聚餐后未能及时劝阻张某离开,还参与了第二次饮酒,也有过错。至于因果关系,张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但李某、赵某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某酒驾车道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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