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5 | 评论:2
一、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20日,张毅、张兵与胡签订合作协议,胡同意成立公司销售网络和实体服装。
之后,第三人成立了北京苏风凡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
2013年,因三人发生纠纷,公司实际由其中一户经营。
二。股东仲裁和诉讼
2017年,胡向当地劳动仲裁局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工资。仲裁局驳回了用户的请求。
某户随后起诉至法院,仍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胡未上诉,判决生效。
三。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不是劳动者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胡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资格。
首先,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定性来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的关系表现为投资关系、代表关系和控制关系,不同于员工与公司的关系。本案中,胡某通过合作协议享有股东身份,根据工商登记内容享有法定代表人身份,实际经营管理公司。因此,胡某的身份与劳动者的身份明显不同。
其次,从建立关系的方式来说,通常是工人招人用人,而法人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本案虽然没有董事会,但股东一直认可胡某的法人地位。一户法定代表人是全体股东认可的,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任免由章程规定,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等规则完全不同。
最后,从劳动报酬的确认来看,某户的自报依赖于公司的经营收入,主要体现的是对其经营管理的激励,而不是劳动者工资的对价和保障相结合。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原则上是委托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满足一定条件仍可存在劳动关系。比如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其他股东选定,与公司不存在投资关系、代表关系、控制关系,此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主张相应的权利。
本文标签: 劳动纠纷负责人的是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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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只因一时兴起
2022-03-14 01:33:09 回复
身份的任免由章程规定,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等规则完全不同。最后,从劳动报酬的确认来看,某户的自报依赖于公司的经营收入,主要体现的是对其经营管理的激励,而不是劳动者工资的对价和保障相结合。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原则上是委托关系而非
小猪王子
2022-03-14 04:56:24 回复
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工资。仲裁局驳回了用户的请求。某户随后起诉至法院,仍被驳回。一审判决后,胡未上诉,判决生效。三。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不是劳动者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胡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资格。首先,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定性来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的关系表现为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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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5:30:04 回复
一、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20日,张毅、张兵与胡签订合作协议,胡同意成立公司销售网络和实体服装。之后,第三人成立了北京苏风凡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
夏夜星光
2022-03-14 10:16:59 回复
际由其中一户经营。二。股东仲裁和诉讼2017年,胡向当地劳动仲裁局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工资。仲裁局驳回了用户的请求。某户随后起诉至法院,仍被驳回。一审判决后,胡未上诉,判决生效。三。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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