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1
被告人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被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刘及其辩护律师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指控的案件事实不同,因为其中一名被害人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并在法院生效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因此,刘及其辩护人认为,该款项不应计入诈骗数额,因为该款项已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纠纷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款项虽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纠纷处理,但被告人主观诈骗故意明显,不影响对其定罪量刑。但涉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由法院民事诉讼确认并赔偿,进入执行程序。所以刑事判决中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不会判令被告人退赔。
本案审理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是:某生效民事判决已作为民事纠纷处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些钱是否应该按照诈骗罪计入被告人的犯罪数额进行刑法评价?
辩护人观点:不应认定为诈骗,因为这笔钱已经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纠纷处理。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不需要进行刑法评价,诈骗犯罪的数额不能按照刑事犯罪来计算。
公诉人的观点是,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主观上有明显的诈骗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诈骗行为,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基本应用场景是立法过程,也就是在立法过程中运用的原则。如果在司法过程中,特别是在涉及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处理中,还坚持只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就没有必要使用刑事程序,无疑会造成司法实践中的混乱。
法院同意公诉人的意见,即生效的民事判决不构成对被告进行刑事评价的障碍。
刘的诈骗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虽然通过民事诉讼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刘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未消除,需要通过刑事处罚予以补偿和预防。所以民事责任的存在并不妨碍对他的定罪量刑。只是在挽回损失的程序上,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但就处理结果来看,两者都是判令返还被告的财产,在挽回损失的目的上是统一的。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要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在刑事诉讼中,法官交执行,但最终殊途同归。从这个角度来说,根本不用担心民事判决是否是刑事处罚的障碍。
因此,即使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被归责于民事责任,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仍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受民事判决的影响。
本文标签: 民事债务纠纷能转刑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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