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2
资料来源:Zhonggong.com。
张律师:
你好!
我在你的文章里多次看到“违章建筑”。我想知道什么是“违章建筑”。
文先生
温先生:
什么是违章建筑?1.未经申请或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修建的建筑物。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和建筑。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造的建筑物。4.擅自将临时建筑改建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980年,《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主要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使用,开始制定细则。1.不要持有强职业;2.不得随意改变公房的原有结构;3.改建加层审批有八项原则,办理“加层楼”产权有三项原则。这一条在2001年被宣布无效(中办[2001]22号文),这也是“1980年以前不违法”这一说法产生的原因。2009年6月25日,上海正式出台《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同年7月17日,市政府批准了《上海市加强拆除违法建筑的实施意见》。这个时候,“违章建筑”这个词就变得大家耳熟能详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3年第157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问题的批复》。2013年4月3日起施行的,提到“法院不再受理无诉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主要针对行政机关申请非行政诉讼执行,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张文建伟
(据《劳动报》报道)
(案例已删除,请勿对号入座。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编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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