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8 | 评论:2
1.农民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纠纷,双方应当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
双方谈判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和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办公室等受理机关申请处理。
办理申请时,应当书面写明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拟办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争议土地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接受申请,双方可以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可直接指定或受理申请。受理机关可以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裁决。
4.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复议申请后,上级处理机关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宅基地权属争议解决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二、宅基地有什么规定?
1.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是不动产,而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村集体内部流转,依法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2.随着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制,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在“农转非”。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户口被转移走,就失去了继承旧宅基地的权利,也买不回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祖屋”成为村集体的资产。
3.因为农村户籍和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尽办法“农转非”,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所以,从具体家庭的角度来说,如果相关法律法规不变,宅基地就没了。
4.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依法享有使用该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建造房屋和小庭院以保证生活需要的土地。用于建造房屋、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畜舍、木柴堆放等。只有农民有权使用,不得买卖、出租或非法转让。农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售或出租后,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归集体所有。出售或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建造住宅和小庭院使用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农村,宅基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其实相当普遍。其实纠纷双方一般都是同村邻居,通过协商解决宅基地纠纷其实是最好的。协商不成的,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办公室等受理机关申请处理。乡镇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标签: 农村宅基地纠纷打什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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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狗快跑
2022-03-12 17:39:16 回复
越来越多的人在“农转非”。不管是什么原因,一旦户口被转移走,就失去了继承旧宅基地的权利,也买不回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祖屋”成为村集体的资产。3.因为农村户籍和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尽办法“农转非”,但这些
凶神恶煞
2022-03-12 23:33:57 回复
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如果乡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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