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4 | 评论:3
交通保险,车损险,
第三方责任险,不包括免赔额保险...
这些类型的保险是愚蠢和混乱的。
是的,车主通常会付这笔钱。我不知道我是保险公司的。
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划分不清,
会有争执。
今年3月,被告人王
驾驶牌照号码
x的紧凑型车,
在清月区的某个地方散步
原告杨与其发生肢体接触后,
杨受伤。
据交警说,王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杨不负责。
王驾驶的车辆
在长春一家保险公司
投保交强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
不包括免赔额保险,
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事故发生后,杨被送往医院治疗,
出院后,杨委托了一家鉴定机构,
鉴定伤势,
结论10级伤残,
护理期60天,
营养期为60天,
而鉴定费是3500元。
侯阳将是王
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一共花了1500元,
律师代理费7000元
一审情况
本次诉讼期间,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承担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共计8万余元。之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鉴定费和律师代理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认为这笔费用属于间接损失费用,应由直接侵权人承担,而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只承担直接损失,故两项费用应由被告王承担。
二审的鉴定
二审法院查明事实
与初审一致。
二审法院的合并
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1.关于鉴定费:鉴定费是指为查明和确定保险标的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保险事故事实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属于《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必要费用。这部分费用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属于保险人依法免除义务。本案中,原告杨为查明并确定损失程度而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的,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商业三重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本案被告王投保的是电子保险。按照保险公司电子投保的流程,投保人要实名投保,要在电子投保条款后签字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他已经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因此,根据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①关于鉴定费《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查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利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二)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②关于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取决于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就相应条款向被保险人作出提示和明确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提示并明确说明保险人免责条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保险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发小音
要求车主及时为他们的汽车办理保险。在投保过程中,他们一定要记得阅读保险合同的相关资料,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查询是否有免除“三费”等相关条款,以免发生事故时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来源:法语和吉尔吉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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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钱包空了
2022-03-12 21:45:39 回复
驶牌照号码x的紧凑型车,在清月区的某个地方散步原告杨与其发生肢体接触后,杨受伤。 据交警说,王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杨不负责。王驾驶的车辆在长春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不包括免赔额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亲爱的早上好吖
2022-03-12 23:39:42 回复
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利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二)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②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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