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2 | 评论:1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不反对借贷关系存在的,可以直接认定。夫妻之间对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存在较大争议的,人民法院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不宜简单按照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认定债务。
但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某笔债务是离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并要求夫妻共同偿还,那么人民法院按照一般借款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认定该债务真实存在是合适的。但这种真实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超出了一般借贷关系的范围,应当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用户咨询:
我们夫妻要离婚了。以前,我们每个人都有外债。夫妻之间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贵州钱莹律师事务所常陆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借的钱不是用来生活的,可以不追究他的责任。再说,现在你没钱了,银行也没办法,只能告你。如果对方胜诉,法院不会强制执行。
1。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
常陆律师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即使离婚后夫妻有约定的比例清偿债务,但就债权人而言,他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债务。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将债务返还给债务人的夫妻,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单独负责债务履行的,视为债权人放弃了要求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书面协议中只有一个债务人签名,且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由债务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即“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第三人的这种知情,应当由债务人及其妻子证明。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婚后生活,如证明贷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装修婚房、婚礼费用、购买夫妻共同使用的家用电器和贵重物品、治疗债务人配偶的疾病、婚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出费用等。
二。离婚如何处理对方突然负债
常陆律师的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债务是否存在:
(1)对一方提出的债务逐一进行核对,据实确认债务是否存在;
(2)要求主张债务的一方证明某项债务是否存在,不能光靠文字,要有充分的证据,包括借款凭证、债权人的证言、借款用途证明等。
(3)认真核对所有证据,看相互之间是否有矛盾和漏洞;
(4)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提出能够反驳其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收支矛盾、购买房屋等家庭贵重物品的时间以及债务发生的时间,说明不存在债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从而证明债务是虚假的,或者提供债务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
本文标签: 上诉离婚时一方纠缠可以提早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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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独恋一枝花
2022-03-12 02:02:19 回复
属于个人债务。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单独负责债务履行的,视为债权人放弃了要求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书面协议中只有一个债务人签名,
山河长路
2022-03-12 01:25:41 回复
责任的,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即“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第三人的这种知情,应当由债务人及其妻子证明。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婚后生活,如证明贷款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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