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分离证明:1、一方居住在境外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得到对方认可;3.一方寄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文件,应以特快专递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协议”,并保留邮寄凭
分离证明:
1、一方居住在境外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得到对方认可;
3.一方寄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文件,应以特快专递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协议”,并保留邮寄凭证。邮寄之日起至提出离婚之日止的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信件、电子邮件等。双方交换可以证明双方不和,分居的事实。
离婚的条件:
1、因为感情不和必须分开;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而且已经两年了;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性生活的义务;
4.夫妻分居两年,必须有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构成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