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简介: 4月20日下午4点半,小学结束。12岁的女孩贾走出学校,她的祖母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从今以后,佳佳将和她一起生活。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贾加因为学习没有达到母亲李萍的要求而多次被打。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

4月20日下午4点半,小学结束。12岁的女孩贾走出学校,她的祖母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从今以后,佳佳将和她一起生活。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贾加因为学习没有达到母亲李萍的要求而多次被打。

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暴力警告函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李萍用热锅铲对贾加进行了两次烫伤,严重侵害了贾加的身心健康。

4月20日上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李萍和贾加生父的监护人资格,指定贾加的奶奶为其监护人。

“放心吧,孙女是我的骄傲。我会好好照顾她,给她更多的关心和爱。”面对江苏南通崇川法院的现任法官,老人再三保证。



01

单亲妈妈虐待女儿,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离婚对孩子以后上学有影响吗(单身妈妈让六年级女儿学大学英语,“不达标”就家暴打骂,外婆将其告到法院…)

贾加今年12岁。她目前在市区一所小学读六年级。4岁时,母亲李萍和父亲张健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佳佳随母亲生活。

佳佳的爷爷奶奶不和他们母女住在一起,但他们经常去学校接她放学。自2018年以来,刘桂英奶奶发现贾加的脸上和身上经常有各种疤痕。追问之下,孩子道出实情:妈妈经常给她布置作业,如果不能及时完成,可能会被虐待甚至殴打。

去年4月的一天,因为贾加背诵课文达不到要求,李萍一怒之下把书扔在女儿头上,贾加的脸和额头都肿了。看到孙女屡受伤害,刘桂英既心疼又气愤,于是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来到社区并报警。经公安部门鉴定,贾加伤情轻微。派出所向李平发出家暴告诫书,要求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严禁再次对佳佳实施家暴。

一封警告信并没有阻止李萍对女儿的暴力行为。今年一月,李平用指甲抓破了贾加的脸,因为贾加没有完成试卷。经公安部门鉴定,佳佳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1月20日,崇川法院向李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对贾加实施家庭暴力。



02

暴力再次升级,女儿两次举起锅铲被烫伤

今年3月15日,李萍在家做饭时,抽查了她分配给佳佳的“推广工作”,发现女儿未能完成。一怒之下,她拿起手中的锅铲,打向了手中的佳佳。滚烫的锅铲直接烫伤了贾加的背部。

李平不断升级的家庭暴力让刘桂英无法忍受。在她看来,李萍对佳佳的生活照顾不够。“孩子经常晚上七八点打电话说没饭吃了”[S2/]。不仅如此,李平对贾加的打骂和体罚行为对贾加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也无心上学。

李萍家暴后,派出所和社区也通知了孩子父亲张健履行监护职责,但张健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而且张健这些年没有固定住所,无法保障佳佳的基本生活。

“我的孙女和我们住在一起,直到她五岁。现在我还很健康,可以照顾她。”为了贾加的健康成长,在崇川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刘桂英向崇川法院提起了诉讼。她认为李萍、张健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能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侵害了贾加的合法权益,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让其担任贾加的监护人。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崇川法院于3月22日立案。令所有人震惊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悲剧再次发生。4月5日,李平拿起滚烫的锅铲拍打贾加,直接烫伤了贾加的右脸,因为“推广工作”没有完成。


[S2/]03

如果你犯三次同样的错误,你就会从中吸取教训

在庭审中,李平也承认他对贾加四年级的女儿进行体罚,但这都是因为学习问题。目的是培养贾加成才,烧他女儿是急不得的,不是故意的

李萍说,离婚后的八年里,她一个人抚养佳佳,其他人没有给过任何帮助。因此,她不同意刘桂英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她认为跟着奶奶的孩子只能保证吃饱穿暖,只有自己才能给佳佳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李萍给女儿定的目标是“考上全国前三五的大学”[S2/]为此,她给贾加布置了很多学校作业之外的“提升作业”,比如让贾加做四六级的试卷,甚至成人高考试卷。


小学六年级的贾加已经在她的计划下学习了本科英语。在李平看来,这是一种教育策略。只要小学英语攻克了,上了中学就可以专心学其他科目了。殴打贾加是从反复说教和女儿的“不可救药”开始的。在法庭上,李萍承认如果贾加犯同样的错误三次,她会得到教训。

庭审现场,李萍也说:“妈妈,你想好了,不要任性的去争抚养权,因为这个社会不是说任性就有用的,需要金钱的支撑,孩子需要培养到一定程度才有前途也是事实。”

这样的教育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吗?可能很难有一个衡量标准。但是,孩子的变化是看得见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崇川仁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受崇川法院委托进行了一次家庭调查,发现佳佳在学校整天忧心忡忡,明显不如同龄人活泼快乐。根据该中心出具的调查报告,在法院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李萍仍然两次殴打、焚烧佳佳,给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影响。


04

法官提醒:家庭教育中的极端行为不可取[/s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力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部分或者全部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致使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的;(三)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崇川法院认为,本案中,李萍作为未成年人贾加的监护人,本应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贾加,使其健康快乐成长。在面对他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学习问题时,也要正确对待,采取理性的方式对他进行教育和引导。但在与佳佳共同生活期间,李萍无视未成年人成长学习的客观规律,急功近利。在佳佳不能顺利完成分配给他的所谓升职工作的情况下,长期辱骂、殴打佳佳,导致佳佳身体多处受伤,严重损害了佳佳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相继发出家暴警告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李萍不但不认识自己的错误,规范自己的行为,反而使家暴变本加厉、升级,性质极其恶劣。

法院认为,张健作为贾加的另一监护人,在明知女儿多次被李萍殴打,全身淤青的情况下,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致使贾加处于危险之中,当庭表示放弃对贾加的监护。有鉴于此,李平和张健不再适合担任贾加的监护人。刘桂英申请撤销两人的监护关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鉴于贾加自童年至五岁与刘桂英共同生活,双方感情基础深厚,且刘桂英愿意履行监护职责,崇川法院支持其作为贾加监护人的申请。

“家长要根据孩子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和自身素质,因材施教。”本案审判长古蒂提醒家长,在关注孩子的成绩之前,首先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助长,甚至做出家暴这种极端行为,否则会适得其反,甚至伤害孩子一生。(本文涉及各方均为化名)

来源|南通广播电视台、扬子晚报

原标题:“妈妈让六年级的女儿学大学英语,没达标就打骂,奶奶起诉到法院……”

编辑:刘梦歌

本文标签: 家暴可以直带孩子接离婚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科普法律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一级放水运动员

    一级放水运动员

    2022-03-11 20:27:20    回复

    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崇川法院于3月22日立案。令所有人震惊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悲剧再次发生。4月5日,李平拿起滚烫的锅铲拍打贾加,直接烫伤了贾加的右脸,因为“推广工作”没有完成

  • 不服就干

    不服就干

    2022-03-11 23:44:08    回复

    张健作为贾加的另一监护人,在明知女儿多次被李萍殴打,全身淤青的情况下,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致使贾加处于危险之中,当庭表示放弃对贾加的监护。有鉴于此,李平和张健不再适合担任贾加的监护人。刘桂英申请撤销两人的监护关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 尤眉悦发

    尤眉悦发

    2022-03-11 16:59:06    回复

    这也太内个了吧

  • 阮梅霄功

    阮梅霄功

    2022-03-11 16:59:06    回复

    真的哦?

  • 宗芸妮东

    宗芸妮东

    2022-03-11 16:59:06    回复

    哇/嚯/害/服了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