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8 | 评论:3
资料来源:刑法
一个案例的控方观点:即使与他人建立了情人关系并育有一子,仍需以重婚罪公开生活在夫妻名下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
宛城检刑一不诉字(2020)第232号
不被起诉马某某,男,1977年* * *月* *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29011977 * * * * * * *,汉族,大专学历,户口号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路,现居南阳市卧龙区* *家属院,2019年因涉嫌重婚。
本案由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侦查终结,因马某某犯重婚罪不起诉,于2020年8月10日移送我院审查。2020年9月10日,我院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2020年10月16日,侦查机关再次将补充侦查移送起诉。
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决定移送审查起诉:
2007年* * *月日,不起诉人马某某与郑某某在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8年* *月日,他们生下女儿马某某。2015年初,不起诉人马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认识了白某某(2015年* *月日离婚),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双方在南阳市* *路* *城* *楼* *单元* *室共同生活并抚养子女。2019年* *日,不起诉的马某某与郑某某达成协议,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经我院复核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重婚是指因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仍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本案中,马某某与妻子感情分居,与白某某建立“情人”关系,甚至生育一子,其婚外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有违社会主义道德, 但卷内现有证据并未证明马某某与白某某在情人关系之外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公安机关认定,无证据支持马某某与白某某在* *市* *楼* *单元* *室共同生活并抚养子女的关键情况。 经退回补充侦查,仍无证据查明马某某与白某某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侦查措施已用尽。没有必要再次返回进行补充调查。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如果被害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后七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要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投诉直接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s2/]
本文标签: 婚外生子又离婚了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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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逍遥浪人
2022-03-12 04:36:19 回复
院复核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重婚是指因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仍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本案中,马某某与妻子感情分居,与白某某建立“情人”关系,甚至生育
儒雅君子
2022-03-11 22:14:23 回复
* * *,汉族,大专学历,户口号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路,现居南阳市卧龙区* *家属院,2019年因涉嫌重婚。本案由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侦查终结,因马某某犯重婚罪不起诉,于2020年8月10日移送我院审查。2020年9月10日,我院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2020年10月16日,侦查
吃饭从不留名
2022-03-11 17:45:37 回复
七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如果被害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后七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要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投诉直接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12月
清风素笺
2022-03-11 23:48:56 回复
资料来源:刑法一个案例的控方观点:即使与他人建立了情人关系并育有一子,仍需以重婚罪公开生活在夫妻名下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宛城检刑一不诉字(2020)第232号不被起诉马某某,男,1977年* * *月* * *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29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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