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9 | 评论:2
钱江晚报小时记者何丽娜通讯员洪晓静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医疗保障局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杭州市将停止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转而使用网上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智慧医疗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停机涉及单位和渠道
相关单位
杭州市、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全市所有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和全国定点医疗机构、“西湖易边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单位、市民卡公司、税务部门、卫生部门等。
涉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办APP、全国医保异地病历小程序、亲清在线、杭州城市大脑APP、网上服务大厅、“西湖易联宝”参保方案、医保业务窗口及自助机、互联网加医保结算、医保业务相关数据共享及“一物联办”等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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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时间、恢复时间和业务影响
业务处理的停机时间
2022年2月6日零时起,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关系转移接续、门诊慢性病病历、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批支付等所有业务。暂停税务部门的到账业务、市民卡发卡业务、“西湖易边宝”参保个人账户缴费业务(包括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大厅医保业务办理、承办各类医保业务相关银行业务办理、12345医保业务咨询服务、医保业务查询和办理、外部数据共享和“一件事”联合办公在浙办公APP、秦青在线、杭城大脑APP、综合自助机、支付宝、微信、市民卡APP等,其中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取、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等网上办公事项将于2月1日零时起暂停办理)。
实时结算停机时间
2022年2月10日零时起,暂停医疗保险(含医疗保险电子凭证,下同)实时结算,包括本市门诊、住院、购药等所有医疗保险实时交易结算,省内异地、跨省异地结算。停止互联网加医保结算、舒适就医等相关业务。
恢复时间
2022年2月15日零时起,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正式上线,逐步恢复所有本地和异地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提供医保实时结算服务。
2022年2月15日起,市、区、县(市)、镇(街道)、村(社区)等服务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窗口业务逐步恢复。
网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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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期间业务处理指南
停机期间,相关医疗保险业务按以下方式处理:
门诊服务
实时结算停机时间内(2022年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门诊费用由被保险人全额支付。参保人员可在2022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携带医疗账单原件(含电子账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按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慢性病患者等。,应在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2月10日零时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购药,以便准备足够的所需药品。
当地住院
1.对于实时结算停机时间前(2022年2月10日零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2.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2月10日零时前)需长期连续住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应在实时结算停机前先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再办理住院手续,待“智慧医保”上线后转为医保住院。
3.为减少医保结算次数,减轻医保信息系统和经办压力,对2022年2月1日后新入院且停机后预计出院的参保人(含透析和家庭病床),可实行自费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再转入医保。
4.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结算停工期(2022年2月10日0时至2022年2月15日0时)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应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并于2022年3月15日后(最迟2023年12月31日前)携带医疗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含医保电子证件或身份证)。
异地住院
我市参保人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停机期间(2022年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实时结算先行赔付;2022年3月15日后(最迟2023年12月31日前),携带医疗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窗口进行零星报销。
外出就医
停业期间(2022年2月6日0时至2月15日0时),参保人员需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视同已规范备案手续,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参与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停办期间(2022年2月6日0时至2月15日0时),按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办理医保支付业务。受春节假期和停机时间影响,2022年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符合条件且未办理参保的,允许停机后补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停办期间(2022年2月6日零时至2月15日零时),2022年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受春节放假和停工影响,2022年2月1日至2月15日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开放时间内通过服务窗口正常提交申请材料,各服务窗口将在新系统上线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2022年2月的要求,
其他相关事项
(一)停机期间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供咨询服务。如确实需要办理业务,可选择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再办理。
(2)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市医保部门,或关注“杭州医保”微信官方账号了解详情。由此给被保险人、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电话号码(工作时间)
市级(含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0571-56089977、56089988
萧山区:0571-82657090
余杭区:0571-88607320
临平区:0571-89050181
富阳区:0571-61791175
临安区:0571-63812345 0571-63722512
桐庐县:0571-64289725
淳安县:0571-64829151
建德市:0571-64780645(被保险人)0571-64715007(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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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02:2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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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03:18:31 回复
保人员可在2022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携带医疗账单原件(含电子账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按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慢性病患者等。,应在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2月10日零时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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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22:3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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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00:0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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