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0 | 评论:2
工薪农民工在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编者按法律援助关系到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护,是一项温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法律援助法,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加了一部重要法律。
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的推进情况如何?有哪些亮点和成绩?下一步如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即日起,本报陆续推出系列报道——法律援助让法治暖人心惠民生,全面展现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状况。
“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怎么维权。现在有了法律援助的支持,我心里踏实了。”日前,工薪农民工张在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受法律援助后激动地说。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省各地司法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查、指派。情况紧急的,应当先受理,事后再办理手续。
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各地司法局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涉及农民工的来访、来电,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诉求,对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的,适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问题或者与法律援助无关的,告知应当咨询的部门或者渠道,确保农民工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即时办理 提高法援质量2020年3月的一天,三个便衣走进丹东市振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代表70多名农民工前来寻求帮助。他们曾在丹东一家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工作,种植和采摘鲜果。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拖欠70多人100多万元工资。这些农民工多次向公司索要工资,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发现,包括王某在内的70余名受助人员中,有近一半为女性且年龄较大,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意接受。同时启动帮扶农民工“绿色通道”,指派辽宁信达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法律工作者为这些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行即审即办、即收即办、即派即办、即办即代理的“一站式”服务措施。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云涛告诉记者,援助律师受理案件后,立即开始收集整理案件的证据材料。由于案件数量较多,法律援助中心在加班加点的同时,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取得联系,就如何立案审理进行沟通协调。在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70余份诉讼材料在短时间内整理完毕并送至法院。法院采用小额速裁诉讼制度完成审判,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了这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李云涛表示,该案从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到执行结束,耗时不到6个月。这样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如今,我省各地已开通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即时审查、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即时代理,优先受理、审查、指派,确保农民工工资案件不拖不降空,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工维权速度。
简化程序 实现应援尽援2016年,哈尔滨市周等3人与调兵山市某公司签订装修工程合同。工程结束后,某公司仍欠周等3人83万余元。在尾款问题上,双方发生争执,周等三人多次索要无果。2017年12月28日,周等3人从黑龙江省来到调兵山市,向调兵山市某公司索要拖欠的工程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会产生纠纷。
调兵山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张毅、杰森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对纠纷进行了详细了解,并认真核对了相关证据材料。当天,他们到调兵山某公司核实情况。公司管理层拒不承认拖欠事实,但要求周等三人赔偿损失。
12月29日,张毅和杰森对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因为第二天是元旦假期,3名申请人情绪激动,扬言当天调解不成就去省里‘讨说法’,矛盾很可能进一步升级。”张毅回忆道。
张毅和杰森及时调整了调解策略。杰森安抚了周等三人的情绪,张毅一个人在调兵山市一家公司上班。张毅晓之以理,晓之以情,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举典型事例,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为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使双方当事人更加安心,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周等三人由衷地竖起大拇指,连连称“太感谢了。我们明天就回,回家过年!”
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对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尽可能降低申请人维权成本。
部门联动 合力化解纠纷“感谢司法局工作人员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我的工资有望回来。”农民工老赵在阜新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激地说。
前不久,阜新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了一群特殊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农民工。据了解,这些农民工曾在阜新一家矿业公司上班,煤矿于2016年7月拖欠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每个农民工涉及金额在2000元至10000元不等。无力支付律师代理费,他们集体来到阜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收到这些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后,阜新市司法局与熟悉情况的阜新市太平区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和第一手资料。考虑到本案涉及人数众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启动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电话预约服务,简化手续,指派优秀的法律援助团队为这些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根据防疫相关规定,对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单独收容,避免在收容场所长时间滞留和聚集。对不能亲自办理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实行法律援助“诚信承诺”,先提供法律援助,再办理手续。
同样,今年4月5日,夏某等3名农民工来到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称通过网络看到盖州某化工厂的招聘信息,来到该厂工作,但该厂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协议。干了四个月,工厂以各种理由欠了三个农民工三万多。经过反复讨要,工厂只出具了欠薪证明,工厂负责人联系不上。无奈之下,三名农民工要求法律援助。
接到申请后,为帮助农民工尽快获得劳动报酬,营口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辟“绿色通道”,由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旭辉负责。在了解案情时发现,申请人只有租房的工厂负责人的信息和电话,其他信息不详,导致诉讼困难。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向营口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研究如何推广。确定由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协调推进此案。盖州市检察院给予大力支持,提出联合办案。4月9日,援助律师带领3名农民工和检察院人员到盖州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收集该厂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安局、检察院一起,来到该厂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4月10日,迫于压力,工厂负责人主动联系3名农民工要求调解,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仅用五天就成功告破。
我省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工作职能,强化责任,在受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积极与劳动仲裁部门、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农民工是这座美丽城市的建设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经过不懈努力,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做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我省法律援助在帮助农民工合法维权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成果犹如一盏明灯、一团火焰,照亮了农民工权益保护之路,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阳光。
来源:辽宁法制报
本文标签: 阜阳法律援助要收费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倾尽天下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