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6 | 评论:1
律师
简介
姓名:刘
职务: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简历:合肥黄金律师网创始人,安徽省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团队成员,合肥市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安徽农村广播法治空特邀嘉宾律师,安徽广播电视台《阿彬帮帮团》、《家有大事》、《第一时间》等栏目特邀嘉宾律师,安徽中小企业特邀嘉宾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没有合同,没有单子,怎么要工资?
观众提问
我在合肥一家火锅店工作了50天,准备离职,但是火锅店给我15天工资不到1650元。那时候我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工资单。请问律师,1650元的工资怎么拿?
律师回答
根据观众反映的问题,一般有四种维权方式。
首先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一个相对高效的单位,对证据要求不那么严格。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大队会去企业调查。还有一种方式,你可以以支付令的形式向法院主张,但就是这种情况下对证据的要求比较严格。另一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
综合反映问题,最好去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行政介入这件事,进行调查,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提醒大家工作前签订相关合同,及时保留证据。
正如我们律师的回答中提到的,在工作之前,你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和手续。只有这样,你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不签约,10万工资就浪费了?淄博男子维权获法院支持
2014年10月2日,家住淄博张店的陈某加入了一家橱窗销售公司,做油漆工,一直干到2017年4月10日。起初,双方约定按每平方米80元的计件工资计算工资,每月以转账方式支付。2015年至2017年,展柜销售公司共拖欠陈某工资89519.60元。
“2017年,公司提出按照每平方米70元的计件工资计算工资。”陈某不同意,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劳动报酬,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陈某在橱窗销售公司工作期间,未与橱窗销售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抓住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认为双方应是处理合同关系。
法院认为,陈某并非专门从事油漆业务的经营者,而是具有一定油漆技能的普通工人,不具备成为油漆承包商的条件和资格。
此外,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恶意规避劳动法义务。虽然陈某没有接受公司的考勤和制度管理,并邀请劳动者上班,但这是公司自身管理松散、生产设备和工具不足所决定的,不是劳动者的过错,也与劳动关系的存在无关,不能以此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故一审判决:陈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17年4月10日解除;橱窗销售公司支付陈某未休年休假期间未支付的劳动报酬8.9万元、经济补偿金29985元、工资16544元。
不存在不支付工资的劳动合同,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劳动者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双倍支付未签订合同需要支付的工资,同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法律提示
让我们来看看。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备案;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表)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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