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5 | 评论:1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1年5月6日,被告人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至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被发现,但盗窃财物未果。被告人刘在逃期间被群众抓获归案。被告人刘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屋内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自愿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如果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犯有期徒刑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有多次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标签: 第一次盗窃有可能判无罪吗?律师介入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齐帅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麦田怪圈
2022-03-11 16:55:02 回复
成盗窃罪;被告人刘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自愿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
爷是黑户
2022-03-11 20:16:38 回复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5月6日,被告人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至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实施盗窃,盗窃
小岛蠢熊
2022-03-11 21:30:43 回复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5月6日,被告人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至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被发现,但盗窃财物未果。被告人刘在逃期间被群众抓获归案。被告人刘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被
江南小生
2022-03-12 01:24:33 回复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5月6日,被告人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至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实施盗窃,盗窃过程中被发现,但盗窃财物未果。被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